杜学峰
记得当兵提干后,我将第一个月的工资寄给父亲,他回信说:“这是国家给你的正俸,以后就靠正俸过日子了,不要做贪财的官。”打那时起,我就悟出一个道理,守着正俸过日子,虽然不可能锦衣玉食,倒也衣食无忧,过得踏实。后来,随着阅历的增长,对靠正俸过日子的感受就愈加深刻了。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虽然弊政丛生、贪欲横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并非个例,但也不乏清正廉洁、靠正俸过日子的人,并且史书将其立传,使这种正气得以流传和弘扬。被司马迁在《史记》中列为“循吏第一人”的春秋时期的孙叔敖,官至楚国令尹,即宰相。在位时,他的政绩有口皆碑,整顿吏治、颁布典律,兴修水利、根治水患,伐陈围郑、奇兵破晋,施教导民、廉政爱民,辅助楚庄王,在烽火狼烟中,渐成霸业。封赏时,孙叔敖却“为辞不就”,仅守着朝廷俸禄过日子。他去世之后,儿子却因为家贫,不得不以砍柴为生。楚庄王闻之孙叔敖身后的家境后,竟被感动得“涕如滂沱”,遂将“寝丘四百户”的地方封给了孙叔敖的儿子,用来祭祀故人、供养子孙。
《旧五代史·晋书》中,还为一个叫高汉筠的官员立传,说的是他在襄州供职时,有位恶吏想收买他,趁暗夜私赠白金五百两。高汉筠正色道:你不是剥削农民,就是多榨取了商贩,“吾有正俸,此何用焉!”遂将白金悉数上缴,并告诫该吏不可再为。官逢乱世,在利诱面前不为所动,在邪恶面前正气凛然,实属难能可贵。
在一般人看来,古代为官肯定俸禄丰厚,且不说腰缠万贯,至少也是衣食无忧,好于普通百姓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