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玮

我很喜欢那个姑娘,因为她有一双我至今为止见过的最美的手。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葱莹玉白。
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
我来新学校报到看到那手时,我喜欢将这归结于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我高兴啊,跟嗑了药似的,这一嗑就是高中三年。在定数的指引下,我和姑娘的事儿成了一半:我始终如一地喜欢姑娘,姑娘从来不知道有我。
时值毕业季,想着就要上大学了,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瞧上一眼,所以少男少女们的告白满天飞,毕业礼物你传我啊我传他。在这玫瑰色的大背景下,我攒了三年的勇气突然找到了回家的路。我想送姑娘点什么,只是很单纯地想送而已。
也许是想等老得再也走不动路时,不会觉得遗憾吧。晚风拂过,我可以抖着蒲扇,对孙儿说,那夕阳,是你爷爷我曾逝去的青春。嗯……貌似想多了。
我回过神,仔细地瞧着街上形形色色的店铺。布偶店?会不会太老套,算了。文具店?会不会太幼稚,都要上大学了呀。
我一路走着,天哪,这都第几家了:奶茶店、玩具店、动漫手办店、衣服店……终于,再次走完了一条街。
我有点泄气,但一想到姑娘那葱白莹玉的手,似乎浑身又充满动力。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我回过神,发现不知不觉中已进入一家店铺。我环顾四周,瞧着一条条精致的手链,似乎……还不错!
“没事,我自己瞧瞧。”
“好,如果有需要,可以喊我。”店员好脾气地笑笑,许是因为这店只有女孩子才会光顾的缘故。
我弯下腰,凑近,仔仔细细地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