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志刚,崔 维
(1.中国邮政集团战略规划部,北京100037;2.山东行政学院,济南250014)
行政审批改革简放路径研究
——兼论行政许可必要性原则
程志刚1,崔维2
(1.中国邮政集团战略规划部,北京100037;2.山东行政学院,济南250014)
摘要:本文在剖析行政许可必要性原则在现有立法中缺失的基础上,以两项邮政行政许可事项为例,以质疑其存在的必要性为切入点,提出以下行政审批改革简放路径:即通过在立法中引进行政许可必要性原则,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建立简放改革的开放和可持续机制。最终实现改革重心由数量向质量转变,真正做到放与管的有效结合。
关键词:行政许可;必要性原则;简政放权
本届政府执政以来,一直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作为贯彻简政放权理念的重头戏。截至2014年10月份,本届政府已经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事项。[1]截至2015年10月,国务院部门已经取消或者下放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审批事项,国务院部门“审批多”的问题得到了较大改观。[2]此次行政审批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充分彰显了中央政府消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的决心。随着中央政府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推进,行政许可改革已经成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中之重。
很显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非要消极不作为、撒手不管,而是要放管结合,把政府本不该管的事情交还给市场、社会和企业,集中有限的资源,把政府应该管、必须管的事情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