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
(晋政办发〔2016〕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全面推进我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和《地方志工作条例》《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正确方向、依法治志、全面发展、改革创新、质量第一和修志为用的基本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省情地情,加强对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重大课题的专项研究,积极开展资政育人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历史智慧和经验。
到2020年,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实现综合年鉴全覆盖,广泛开展专志编纂,实现地情信息网互联和资源共享,建成省情(方志)馆,推进市、县情(方志)馆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志机构,提高履职能力,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质量保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省志编纂
省地方志办公室继续组织推进第二轮《山西省志》编修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编纂出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