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栋+周序端
章兆基,浙江省淳安县原青溪国土资源中心所的国土员。过去下村,从中心所到他对口服务的石林镇,从水路转陆路要花两个多小时,“如果事情多,回来赶不上轮渡,就要绕道建德,晚上八九点才能到家”。今年4月,随着石林镇国土资源所挂牌成立,章兆基入驻到了镇里,情况得以改善。“现在从镇上到辖区最远的村也就20公里,半小时的路程,不仅工作效率高了,群众办事也方便了。”
在浙江,一项事关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正在探索之中,改变了原有的国土资源中心所管理体制,作为县(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按乡镇(街道)设置国土资源所,明确乡镇政府(街道)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监管之责。这项被称作“一乡一所”的改革,通过简政放权,实现重心下移、权责一致、便民惠民、强化监管。
在杭州地区,淳安县于2015年4月率先完成了“一乡一所”建设。实施半年来,与原来的中心所管理体制相比,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生了哪些改变?
从中心所到“一乡一所”
淳安县是著名国家级风景区千岛湖所在地,是浙江省面积最大的县,下辖11个镇、12个乡、400多个村庄,面积4427平方公里,人口近40万。“七山半水分半田”,特殊的地理结构让淳安县国土资源管理的两副担子越来越重:一副是坚守生态和耕地两条红线,另一副是作为浙江省欠发达县之一,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迫切要求。如何激励乡镇国土资源所发挥好作用,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