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璠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注册制与核准制之融合——中外新股发行模式变迁路径研究
颜璠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410012)
新股发行制度根植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与社会的土壤,在不同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影响下发展为不同的模式。从目前世界范围内的股票市场上来看,新股发行模式主要分为核准制和注册制两种。前者以中国、英国和德国为代表,后者则以美国为典型。核准制和注册制两者在监管机构的职权、信息披露的程度和对股票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规定。虽然中国和外国新股发行模式的变迁路径反映了各自在不同国情下的制度选择,但两者在制度变迁过程中都吸收了对方制度的优点,体现了一定程度上的核准制与注册制的融合。
新股发行;核准制;注册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相继落成,两地政府也相继颁行了《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两地的新股发行及股票市场。此时新股发行制度处于自发探索阶段,政府没有对股票发行的具体监管机关以及制度做出相应规定。1993年,国务院的112号令颁布了证券市场的首部行政法规《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其中第二章较为全面的规定了新股发行的方式、程序、审批标准以及新股发行的监管形式和机关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