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隋唐五代江南城市中的产业研究

2016-04-13 03:56:45张剑光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张剑光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产业状况是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对六朝隋唐五代时期城市中的产业发展进行探索,是对城市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侧面,必将更加深入地认识城市经济的发展程度。因此,本文选取江南城市经济产业进行研究,应该有助于对江南城市的整体研究。

本文所谈及的江南,大致上相当于六朝扬州的东部地区,包括丹阳、宣城、吴、吴兴、会稽、东阳、新安、临海、永嘉、义兴、晋陵等郡,在唐中期以后主要是浙东、浙西、宣歙三道的范围,相当于今浙江全部和苏南、皖南地区。

一、愈益兴盛的商业活动

商业兴盛是江南城市经济发展的突出表现。尽管六朝以来的江南城市商业常常被限定于一定的区域之内,但商业的繁盛是各个城市的共同特点,而且商业渐渐在向城市的各个角落推进,来到了城门附近,来到了交通便利处的河边桥头。

六朝隋唐五代江南城市的商业从其所有者的性质来说,可以分成官营商业和私营商业两大部分,但由于江南远离唐代的政治中心,官营商业主要局限在政府控制的商品种类的经营中,如食盐、酒类等官榷商品的交易。比如唐代说浙西地区“有盐井铜山,有豪门大贾,利之所聚”。[1](卷413,常衮《授李栖筠浙西观察使制》,P4231)元和十二年至长庆元年(817—821),薛戎为越州刺史,“仍以御史中丞观察团练浙东、西。所部郡皆禁酒,官自为垆。以酒禁坐死者,每岁不知数。而产生祠祀之家,受酒于官,皆醨伪滓坏,不宜复进于杯棬者,公即日奏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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