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永 和
(河南理工大学 万方科技学院,河南 郑州 451400)
两种实践类型与教育实践观的正确选择
崔 永 和
(河南理工大学 万方科技学院,河南 郑州 451400)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一直把实践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后来又改变为“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践”。这些关于实践基本类型的划分,主要是从客体出发,依据实践活动的不同对象所得出的结论。如果坚持从主体出发,根据实践主体所具备的知识结构和实践的科技含量,则可以把实践划分为重复型实践和创新型实践两大类。20世纪50年代,我国高校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作为教育革命的方向,曾经兴起学校办工厂的热潮。近些年来,有的高校则让学生去用大量时间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甚至“以劳代教”、“以干代学”,弱化了专业教育。青年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人生阶段,劳动和学习对他们都很重要,但学习科学知识对他们更加重要。因此,应把培养学生的“创新型实践能力”作为实践教学的重点,引导和鼓励学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做出前人所没有做过的开创性事业。
关键词:实践类型;重复型实践;创新型实践
一、实践的两种基本类型
要正确划分实践类型,就要坚持从主体出发的原则。传统的实践分类是坚持从客体出发,按照实践活动的不同对象,把实践划分为“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