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冰斌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我国小额诉讼救济模式之探析
谢冰斌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从我国小额诉讼法律适用和实践操作角度,分析了我国小额诉讼案件采取申请再审救济模式的缺陷:我国小额诉讼救济模式法律内在逻辑混乱,似有变相鼓励当事人申请再审之嫌,同时不符合程序安定性的内在要求;实践中,当事人申请再审救济的条件苛刻,同时再审申请成本较高,不符合小额案件经济性要求。在对域外小额诉讼救济模式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结合国情,一方面在小额诉讼救济模式上采纳日本的异议救济模式;另一方面,为了规制当事人滥用异议权利和恶意拖延诉讼,可在该救济模式的基础上再辅以日本假执行制度,实行我国失信黑名单制度。
小额诉讼;申请再审;救济模式;假执行;失信黑名单
小额诉讼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民事诉讼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彰显了司法大众化、司法民主化的法治理念。但是,新民事诉讼法仅用一个条文就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管辖法院、审级制度作概括性规定,加上缺少与程序配套的救济保障措施,致使小额诉讼程序在近两年的运作中如履薄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1月30日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试求改变小额诉讼程序现在的窘迫境地。但值得关注的是该司法解释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细化并不齐全,尤其是对小额诉讼程序采取一审终审制的救济方式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突破,学界对此亦质疑不断,并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