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吴宓在美国留学,对美国人以及部分新派中国人奉行的“自由恋爱”深表不满,他认为在婚姻问题上,君子应该随遇而安。所谓“遇”即是“境遇”,如中国的“月老红丝”之说,佛教的“前世夙缘”之论。而婚姻受种种境遇之限制,“虽云人生之不平事,然亦真理之所宜然,而正见天道之大公。”在他看来,中国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比诸现代自由恋爱,更具合理性:一是适龄男女可以及时婚配,不致因情欲的压抑而性情异常;二是父母为儿女择偶是出于一片爱护之心,且已实行千百年。对于“自由恋爱”,他认为将流于“视人如物”,婚姻之事也将陷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在他人,固必较量锱铢,比拟尺寸,辨别真赝,如商贾之交易;在一己,亦必竭力奔竞,讲求吹嘘欺骗、容媚取悦之术,弃绝贞廉、蔑视信义。如是互相利用,则婚姻始可望成功。否则正士淑女,纵才貌兼全,幸而不堕陷阱网罗,亦终于白首独居,郁伊终老。”①
此时的吴宓只有二十五岁,正在为他即将到来的第一次婚姻而犹豫。他以后的情感婚姻经历也证明,他很难做到随遇而安。他自身浪漫的性格,使得无论是半包办婚姻还是自由恋爱,给他带来的都是无尽的烦恼。不过,他所指责的婚姻如商贾交易,“较量锱铢”“容媚取悦”“互相利用”等,在此后的“自由恋爱”中的确并不少见。恋爱、结婚,于许多现代人而言,几乎成为一件斗智斗勇之事,需要拿出全副精力全力以赴。
计算器里的爱情
蒋晓云的《掉伞天》中所收的大部分小说,均与言情、姻缘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