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
检察日报见证我成长
■刘德华
提起艺人“刘德华”,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实,在检察日报上文章署名处,你也能经常见到一个“刘德华”,那就是我。
常常有同事朋友开玩笑:“红人哦”“天王级别哦”。我也常常乐呵呵地打趣说:“刘德华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自诩‘劳模’,可我比他还勤奋努力哟!”
我曾因给检察日报写稿而“一夜成名”,从县检察院“二级跳”:直接“写进”了四川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成为检察日报驻四川省记者站副站长,后来还成为四川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报告文学杂志专栏作家……
我从小喜爱写作,我相信,爱读书爱写作的人,内心都别有一番大千世界。1985 年11月,我进了检察院接手文字工作。还记得第一次看到检察日报的那种新鲜、第一次上稿时的那种兴奋、第一次拿奖时的那种激动……可以说,我的整个职业生涯都是和检察日报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我的青春与热情都化作方块字印在上千期报纸上,躺在那里散发着淡淡的墨香。我无法言说我对检察日报的无限挚爱!是他,给了我一个努力学习施展才能的平台;是他,见证了我从青丝到白发的成长。
检察日报创刊之初,我因为稿件写作认识了检察日报的编辑,后来逐渐熟络。2002年7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电话中的美女编辑声音甜美动听。她给我一篇纸质稿件进行了点评,让我修改。很快,这篇题为《巨贪儿子活活气死白发亲娘》的稿件,成为2002年8月2日检察日报第五版的“压版”之作,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金鼎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