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看通报

2016-04-18 08:19:00高明义
党的生活 2016年6期

□高明义

换个角度看通报

□高明义

中央八项规定公布实施三年多来,各级纪委陆续通报了一些违反此规定精神的各类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热议。实践证明,这些通报对改进党风、政风,消除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因此受到多数人的好评。

当然,对此也有不同议论。有些人认为,与现实存在的诸多问题相比,有些被通报的问题显得微不足道:“这点儿事儿算个啥呀,比这严重得多的事儿多了,咋地啦?”“现在是抓住谁,谁倒霉”!……对被通报的人表示同情甚至为其鸣冤。值得关注的是,有这种想法的并非个别人,而且还常常引起周围一些人的共鸣。

对此,该怎么看?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先来探讨同情心由何而来。依笔者观察分析,由来有三:

其一,这些人是站在裁判者的角度环顾左右,为某些重者漏网而怨愤、为轻者归案而不平。(点评:这倒难怪,漏网之鱼总是有的,由此引发牢骚尚可理解。)

其二,认为各级纪委特别是中央纪委公开通报查处的就应该是其中“罪大恶极”的、“不查处不足以平民愤”的重大问题,而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通报“小事儿”是小题大做,是丢了西瓜捡芝麻。(点评:这是忽略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原则。)

其三,前期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都称之为“典型案件”或“典型问题”。按照习惯理解,典型就应该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最突出的,而事实并不尽然。(点评:这是前期报道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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