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寅
慈善研究专家郑功成认为,慈善法的制定,目的在于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接下来还需要构建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税制环境。
历时十年,慈善立法终于“修成正果”。为更清晰地了解慈善事业氛围、慈善事业相关制度、政府公共服务与慈善事业等相关问题,本刊记者对慈善法草案起草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代表大会制定全过程的重要参与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进行了专访。
中国报道:什么样的主体才有资格进行慈善募捐?
郑功成: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想要公开募捐的主体首先必须是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成立之后,想要向社会进行公开募捐,还必须取得管理部门批准的募捐资格。到底哪些组织机构具有募捐资格,管理部门是会公布具体名单的。在名单之上的慈善组织,才能进行公开募捐。
这就好比教育部门公布的高校名单一样,不在名单之上的,那就是不正规学校。
但是,这并不是说其他组织机构就不能够进行慈善募捐行为,而是需要找到具有合法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合作募捐,募得的钱物须由慈善组织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以便确保善款能够全部用于慈善事业,并使捐赠人的意愿得到圆满实现。
之所以要对募捐行为做这种规制,主要是为规范慈善募捐有序进行,保护爱心人士之爱心不受伤害。慈善机构需要维护自身的信用,必须依法使用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