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杰


3月22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授牌仪式在吴忠市会堂举行。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巡视员宋全代表国家民委,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牌匾授予吴忠市,吴忠市成为全区第一个受到国家民委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的地级市。
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廷礼,自治区副主席马力,吴忠市市委书记赵永清以及吴忠市四套班子等领导参加了仪式。自治区民委主任丁卫东主持会议。
宋全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吴忠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的决定》《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决定指出,2013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试点为重要载体和抓手,统筹全局,大胆探索,积极作为,推行“585”创建模式,创新开展民族法制、民族认知、民族平等、民族互信、民族互助“五项特色教育”,深入实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地区经济振兴、社会事业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文化繁荣、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民族政策法规落实、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人士教育引导“八大工程”,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系统推进、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条件保障“五项机制”,实现了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走出了具有吴忠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充分发挥了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