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质量监管:从法规无空白到监管无盲区

2016-05-06 18:16马亮
中国纤检 2016年4期
关键词:学生服纤维制品纤检

马亮

儿童产品的质量一直以来都牵动着家长的心,一般来说,家长可以对童装产品进行比较,选出自己的“放心产品”。但长久以来,对于学生服的监管并不到位,有限的抽查中事故频发。更令人揪心的是——与普通童装不同,家长们几乎没有选择的权力。

3月25日,《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在皖召开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薛国芹,中国纤维检验局副局长王丹涛、纪委书记郭跃出席会议,来自全国质监系统和专业纤检机构的100多位同志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打响了学生服质量监管从法规无空白到监管无盲区的发令枪。

会议上,薛国芹为参会同志详细解读了《办法》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与立法内容,并对《办法》特点、相关制度和目的进行了补充说明。王丹涛在会上提出,对《办法》的宣贯和落实要充分了解《办法》出台的背景,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形成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新思路。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所长王平介绍了马鞍山市近年来针对学生服质量监管的相关工作经验。与会同志在会上针对学生服、絮用纤维制品和面料监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改进监管办法,大势所趋

2013年,上海“毒校服”事件进入公众视野,记者为了探求北京市校服使用和安全情况,对北京地区部分学校和学生家长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结果令人尴尬。

一方面是家长们对校服现状的强烈不满,综合起来,大概有款式陈旧、面料低端、剪裁不合身、价格高昂等等原因。在调查中鲜见对校服现状满意的家长。

而学校方则多数显得高深莫测,甚至有学校校长直接将记者挡在校门外,礼貌一些的则坦诚表示,学校接受采访需要经过当地教育局下发文件。

如果现在的校服进入市场充分竞争,会有人购买吗?现状则是学校的选择不能让家长满意。很难说这其中没有问题。

据了解,校服生产的相关国家强制标准早已完善,缺失的是对学校与生产企业的监管。

今年2月,《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于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未来,校服专业领域的法规不再是空白。

薛国芹谈到办法的起草过程时说:“正是由于这种严峻的形势,这项办法的出台可谓是‘特事特办,2012年初建立了起草小组,在各地检验机构、质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只用一年就完成了这项工作。”

这就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据了解,《办法》对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制度进行总结,推广到学生服等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专业纤检机构在现有制度和技术方面的优势。

薛国芹在《办法》宣贯会上介绍,这个《办法》首先总结了之前监管絮用纤维的经验,依照稳步推进的原则来进行;其次根据实际情况列出了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适应不同的环境;最后,以原料为主,从源头对学生服质量进行监管,这无疑是对质量监管的进一步升级。

据了解,为了实现法治质检、良法善治的目标,《办法》确立了多项制度,一是原料把关制度,生产者需要对原始材料进行检验,禁止使用违规原料。二是建立起质量标识制度。三是集团购买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要实行双送检制度,使用单位和生产企业都要送检,确保安全。四是对公益活动中使用的纤维制品进行监管。五是对重点区域进行区域整治。六是由相关部门建立起质量档案,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王丹涛认为,《办法》出台的意义在于提高了纤维制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引导纤维制品产业良性发展;帮助专业纤检机构明确自身定位发展方向。

针对这一变革,专业纤检机构准备好了吗?相关生产企业准备好了吗?

形成监管格局贯通“全链条”

事实证明,早在《办法》出台以前,各地纤检机构便开始了对校园纺织品质量监管新机制的探索。

从2002年9月至今,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实施学生公寓絮用纤维制品专项监督检查已经13年了。持之以恒地开展絮用纤维制品包括学生服装的质量安全监管,充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持久性。

马鞍山市纤检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所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校园纺织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校园纺织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意见》,以购买服务的办法解决校园纺织品监督管理中的检验检测费用,既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又保证了监督检验的公正公平。

通过检查,马鞍山纤检所发现幼儿园床上用品存在着很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在管理机制上也存在问题,采购方是学校,使用者是学生,“购”“用”脱节,监管缺失。

为了进一步摸清广大学生对校园纺织品质量的关心程度,马鞍山纤检所还通过问卷的形式对学生意见进行调查,向社会普及不合格服装对身体的危害,对使用劣质校园纺织品的学校、幼儿园连续曝光,对生产企业立案查处。

现在有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各地专业纤检机构能够更加积极应对新的社会关切,改变以往应急、救火的工作态势,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实现纤维制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法制化。

记者还了解到,这一办法的出台并不仅仅局限于学生服。

对絮用纤维制品而言,自2006年打击“黑心棉”以来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然而现在还需要加大监管措施。

而服装的上游——面料,一直以来存在内在质量安全问题,如甲醛等,质量欺诈、以次充好,标识说明不规范等三个问题,也需要用法律手段强化监督。

因此,这次颁布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也将絮用纤维和面料纳入了监管范围内。

薛国芹在宣贯会上表示,未来的目标是进一步强化对校服和面料的管理,通过对服装企业上下游的关注实现全链条监管,解决以往责任不清、监管不力的现状,同时发挥专业纤检机构在纺织品领域监管的作用,发挥专业纤检机构的专业优势。

王丹涛针对下一步工作指出,各地要首先提高认识,组织好《办法》宣贯工作;其次要做好准备,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再次应做好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最后,要做好协调,落实好编制、经费等保障工作。

郭跃在总结中强调,各地一是要处理好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管理体制调整与履行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国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与行政执法中委托检验的关系。

薛国芹说,这一《办法》的发布可谓恰逢其时,中央今年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提高产品质量是改革的一大重点,对于产品质量提升,质监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一《办法》的实施把纤维质量监督与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有机整合,发挥现有制度和技术优势,整合上下游产品监管职能,形成纤维—纤维制品“全链条监管”的格局,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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