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翔
这曾经是我问朋友的一个问题。
那时候我经历第一次失恋,非常难过,唯一想做的事情是站在马路中央,等待一辆飞驰的汽车,将我撞得失忆,选择性失忆,不忘记我从小到大遇见的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唯独抹掉所爱的人。
那时候我听张惠妹的《解脱》,一个人沿着北滨路往前走,拿起电话给对方打了无数个,自然对方拒接,最后我发一条信息说,不然我自杀吧。对方只是非常气愤地回了几个字——神经病!
然后我和好兄弟蹲在路边喝酒,我问了他标题上那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可以为爱的人做任何事,包括自杀。
当时朋友单身,倒不是没经历过感情,高中时期和一个漂亮女生交往,后来自己主动放弃了这段感情,他说,那时候我觉得我对不起她,因为她可能也想过自杀。
2009年,我在距离家乡几千公里外的城市念书,当时下铺的浩子是一个外表看起来格外坚强的男生。他皮肤黝黑,身体健壮,来自大西北,不惧怕任何事情,遇强则强,和不和的人厮打过,看不起一切不符合三观的东西,就是这样一个比电线杆还笔直的直男,我们从未见过他掉一滴眼泪,即使打球受伤,或者浑身病痛,但在得知自己暗恋一年半的女生喜欢上别人时,他居然悄悄地躲在被窝里哭了。
大二的某个晚上,我和兄弟几个回寝室,路过12舍女生宿舍的时候,楼下有一个男生在表白,我记得很清楚,被表白的女生只让男生做一件事,她就答应他,只要他现在能去买99朵玫瑰花,她就答应他,结果他真的到处去找人借自行车,骑到市区去买花,后来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买到,但我记得那时候已经快要到11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