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按照这一精神要求,创新应当贯穿于城市管理的一切领域中。2015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创新应当首先是观念的创新。在城市管理中要善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树立城市工作全局性的观念,善于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使三者之间相互贯通;树立城市工作系统性的观念,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使三者环环相扣;树立城市发展持续性的观念,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使三大动力澎拜激荡;树立城市发展宜居性的观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使三者协调一致;树立调动城市发展积极性的观念,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使三大主体协同共进。
创新应当是体制机制的创新。比如,在城市管理中要善于运用市场经济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