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丛


教学目标是“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涉及教什么(教学内容)、怎么教(教学策略及方式方法)、教到什么程度(教学水平),故而极为重要,被称为教学活动的灵魂。
但是,在传统的以哲学取向的教学论为理论基础的备课中,由于教学目标没有分类,教学目标就难以明确,也就难以发挥其灵魂的作用。而在以科学取向的教学论为理论基础的教学设计中,由于对教学目标进行了分类,教学目标才能最大程度地得到明确,也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灵魂的作用。
下面,我们就以《桂林山水》(人教版四年级下册)为例,从中看一下学习分类在设计教学目标时的重要作用。
一、教学目标的确定
不可能直接视教材为教学目标,那么,教材里哪些必须或可以作为教学目标,哪些不必或不可作为教学目标,就需要选择。选择要有依据,依据有三个方面,也可以说是三个步骤:课标、学习理论、学情。
(一)根据课标研读教材,找出知识点(目标),这个步骤决定教学内容是什么
我们可先看“课标”中第二学段(三、四年级)的学习目标与内容(略)。根据课标的要求,《桂林山水》的知识点应该有这些:
(1)生字(课标:识字写字)。
(2)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和背诵课文(课标阅读:朗读)。
(3)桂林山水的特点(课标阅读:把握文章内容)。
(4)词语(课标阅读:理解词句意思,体会其表情达意的作用,理解生词的意义,积累优美词语)。
(5)排比、比喻的修辞方法(课标阅读:关键词句表情达意的作用,感受优美的语言,积累精彩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