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益分析
——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例

2016-05-13 08:09:28王丽龄
中国软科学 2016年4期

姜 玲,王丽龄

(中央财经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益分析
——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例

姜玲,王丽龄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081)

摘要:集聚带来效益在很多产业领域得到证实,但是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全面集聚是否是有效的?论文针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益及其在产业间的差异,应用CES模型分析了北京市文创产业三大类细分产业的集聚效益及动因。研究发现,大多数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总体上能够产生正效益,但某些细分产业的集聚达到一定程度后可能会出现负变化。进一步通过动因分析,提出分类引导集聚的必要性与建议。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益;CES生产函数模型;北京市

一、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特征及问题的提出

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最初见于1998年发布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一文[1],即“源于个体概念、技巧及才能,透过智慧财产权的生成与利用,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2]近十余年来,在全球贸易中,创意产品和服务保持蓬勃增长态势,文化创意产业也成为我国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产业之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提出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文化相关产业的集聚发展有了纲领引导。

在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北京市占据重要地位,出版、影视、艺术品交易等若干领域都在全国位于前列甚至占据全国半壁江山,其发展方向和举措对全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其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发展战略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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