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阳
老总许诺离婚难兑现,“小三”生子假结婚
1993年5月,清远市印刷厂老板肖林遇到了打工妹江珊。此时的江珊年仅20岁,在外打工一年多换了3个单位,倍感压力的她指望着能嫁个大老板。肖林被江珊的美貌迷住,江珊爱慕肖林的成功事业和优雅气质,两人互有好感。肖林邀请江珊到印刷厂当文员,许诺一年后与妻子离婚,与她结婚,江珊很高兴,毅然与男友张涛分手,做了肖林的情人。
1994年8月,江珊怀孕了,肖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和妻子离婚。肖林1964年出生于清远市,与妻子王兰结婚后,生了儿子健健。1992年,他创办印刷厂。由于一心扑在厂里,对家里照顾不够,身为公务员的王兰对他不满,多次提出离婚。肖林便暗中找了江珊当“备胎”。可是,法院开庭时,王兰却不同意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这让肖林有点措手不及。
原来,肖林主动起诉离婚,王兰的心里不舒服,她经过调查后知道丈夫有了“小三”,火冒三丈,故意不同意离婚。江珊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只好到医院做人流手术。她后悔不该轻信肖林的话,匆忙地与男友分手,她想修复与张涛的关系,可人家已经离开佛山,也有了新女友。肖林安慰江珊说:“只要我活着,就一定娶你!”江珊只有等待时机。
1995年5月,江珊又怀孕了。准备流产时,医生对他们说,女方以前多次流产,如果这次再流产,她将来可能再也怀不上孩子。“不,我要孩子!”江珊忍不住哭了。肖林自责地说:“都怪我,如果早日与你结婚,也不至于落下这种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