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市形象设计研究

2016-05-14 08:43孙月
艺海 2016年8期
关键词:文化圈城市形象珠三角

孙月

〔摘 要〕 2013年珠海提出“打造公共艺术之城”,这一目标体现了珠海对未来城市更高文化追求的美好愿景,通过公共艺术作品传达出的特殊符号向外编译着珠海的形象,构建着珠海的外部想象。

〔关键词〕珠海公共艺术 城市形象设计

协同与竞争是城市间关系的永恒主题,跨入21世纪以来,珠三角地区城市间的竞争关系已经由九十年代初期单纯的经济比拼转换成为塑造城市形象,抢夺城市文化制高点的竞争。城市形象的精确定位和正确塑造将大幅提高城市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在产业和城市双转型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城市意识到城市形象设计能够为城市文化体系建设提供持续的动力,城市文化通过不断升级、自我超越的动态过程,以现代传播的视角带给城市发展一种全球性的崭新视野。

位于珠江三角洲北部以广州为中心,包括佛山、东莞、肇庆、惠州等城市群构成了珠三角区域北部城市集群。位于珠三角南端入海口以香港为中心,包括澳门、深圳、珠海、中山等城市群构成了珠三角区域南部城市群,如果我们把珠海放入珠江三角洲的这两个不同的城市集群中进行宏观考量的话,我们就能找到这两个城市集群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彼此不同的文化定位,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加客观更加清晰珠海作为珠三角区域中的一份子如何界定自身的文化身份和形象。

如果我们把珠三角放入全球文化背景中加以考量,我们就会发现珠三角形成了三个不同的文化圈,其一是以广州为中心代表岭南本土势力的广府文化圈,其二是以香港、澳门为代表的具有浓厚西方文化特色的殖民地文化圈,其三是以深圳、珠海为中心因毗邻殖民地文化圈而形成的独特的特区文化圈,这三个文化圈因其各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呈现出不同的文化发展倾向,珠海作为特区文化圈中的一员,如何制定与之相适宜的城市文化策略将是城市形象设计的重点。

未来的城市发展是追求创新、可持续发展、绿色智能的,通过大力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创新,打造全新的珠海城市发展形态将是珠海未来的发展方向。2013年珠海提出打造公共艺术之城,这一目标体现了珠海对未来城市更高文化追求的美好愿景,通过公共艺术作品传达出的特殊符号向外编译着珠海的形象,构建着珠海的外部想象,公共艺术满足整个珠海社会文化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生活的需要。珠海借助公共艺术来塑造崭新的国际形象,利用城市公共艺术所形成的传播性事件吸引着全世界的关注,城市形象的加强也让更多的市民产生出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继而产生出强大的城市文化凝聚力。

对于城市形象来说,首要的问题是定位,如何利用公共艺术来塑造城市形象,必须要对公共艺术在珠海城市空间内的规划布局进行定位,本研究给出了公共艺术塑造珠海城市形象的三个定位。

定位一:公共艺术创新的孵化器。国内的很多城市在城市建设中没有确立“公共艺术”这个概念,大量公共空间成为了社会的死角。通过重新确立公共艺术的概念,重新重视公共艺术对城市公共空间美的塑造和文化品质的提升,使得珠海成为吸引艺术家扎根的契机,通过全新的艺术区、艺术中心等公共艺术的经营模式,增加艺术家的依附感和存在感,使年轻艺术家通过不断的艺术创作成长,通过珠海的国际化发展视野积蓄创作灵感。

定位二:国际间公共艺术的发生地。珠海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使其有可能成为国际间公共艺术的发生地,不管是交通的优势还是其与港澳相邻的特点,再加上国家政策的支持,都促使珠海成为世界公共艺术的发生地。城市形象的重塑将公共艺术与珠海地方经济建设联系起来,体现出公共艺术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将公共空间和文化心理与价值观念紧密融合,通过营造人文情怀,使公共艺术与公共空间的结合成为可能。

定位三:高素质城市文化的聚合地。城市文化和城市形象必须要引来高素质的市民,珠海作为一个宜居城市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城市,对高素质人才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同时珠海拥有15座高校,每年毕业大学生规模为25000人,为城市提供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同时珠海的高新企业众多,也为发展高素质城市文化提供了良好的科技支撑。

珠海城市形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无法使用现成的经验和模式来进行有效的塑造建构,因此必须要引入全新的策略实施方法,才能真正让公共艺术成为塑造珠海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

创新一:模式创新。珠海建设公共艺术之城力求给公共艺术打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公共艺术不同于美术馆艺术或展览艺术,它必须要考虑公众的接受和参与问题,从培育城市文化的长远目标出发,统筹作为城市公共艺术部分的物质性要素建设,创立新的模式,在新的模式下建立新的标准,通过合理的统筹规划,在提升整个城市形象的同时,让市民得到艺术的享受,让公共艺术再次得到成长。成功的公共艺术建设可以创造出一个城市强烈的地域感和可认知感,培育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为拉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城市公共艺术带来的影响将会使珠海的城市名片更加灵动和丰富。

创新二:观念创新。公共艺术的概念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我国,但至今大多数城市的公共艺术还只停留在城市雕塑和城市壁画为主流的城市美化形式,而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艺术作品。珠海必须在观念上有所创新,营造宽松开放的公共艺术创作环境和创新氛围,鼓励各类人才的创作热情,倡导一种开放的社会氛围,鼓励艺术家、设计师大胆创新,允许不同风格的公共艺术作品存在于城市公共空间之中,以满足公共审美多样化的需求。

创新三:制度创新。将艺术放在公共环境下生存发展,便要求其制度不能照搬寻常的行政或商业管理制度,公共艺术不止在物质层面的存在方式上是以城市空间、公共环境和公共设施为对象,而且在观念层面的创造方式上是制度层面的运作和管理方式的重要议题。通过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专家论证与政府决策的有机结合,尊重艺术并且不凭个人审美意愿来决定方案,正确地运用公共意见,将专家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建立政府、专家、公众三方的作用机制,调动三方的积极性,建立反馈对话的机制,政府作为管理者和监督者,在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公众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公共艺术的原创者(艺术家、建筑师、设计师),建立策展人制度,在对话机制中发挥作用。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公共艺术绝不是单一化的个人行为,而是与大众的交流、协同作用的结果,我们突出符合时代特征的创新制度,即是以多赢化的公共政策营造高品质的城市文化艺术环境,以多元化的文化体验重构开放的城市创意文化平台,以多样化的社会网络构架让城市形象更加便捷有效地传达。

参考文献:

[1] 【美】刘易斯·芒福德. 城市文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

[2] 【美】凯文·林奇.城市意象.华夏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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