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议

2016-05-14 09:06
为了孩子(3~7岁) 2016年7期
关键词:梦蝶营业员鸡腿

母亲为患病女儿盗窃,你同情她吗?

孩子们盼望过节,因为有好吃的好玩的。然而过去没多久的这个儿童节,一则母亲为患病的双胞胎女儿去超市偷了点杂粮、一个鸡腿、一本童书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之后这位母亲收到了很多善款为孩子治疗。然而,经过记者调查,超市营业员表示,“偷鸡腿”并不是这位母亲的首次盗窃,在这位营业员眼前就已经三次了。这位母亲究竟是“慈母”还是“惯偷”?面对事情的突然“反转”,你还同情这位为患病女儿盗窃的母亲吗?

#同情#

@老吴:这位妈妈在购物时为了一个鸡腿拿起来又放下,拿起来又放下,这不是她的本能,而是无奈,我太理解这位妈妈了。

@肖尧建V:强烈同情!从这位母亲的遭遇来看,她确实没有其他办法了。如果我们面对困难人群的求助体系能更加有效,不要让母亲偷盗成为新闻后大家才来捐助,这位母亲不会选择偷盗的。大家捐助母亲已经体现了民意。

@KK16168V:这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残酷的是用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

@新的声音V:同情是同情,并不赞同。如果人人如此,社会岂不大乱?应该给予必要的处理。

#不同情#

@是我也也:饿死不偷,中华传统。

@佼佼者123:这不是一个同情不同情的小问题!做法实在欠妥!父母言传身教,教孩子学坏是一辈子让人抬不起头的!人穷志不穷!

@沧海梦蝶V:这位母亲用了一个错误的方式来表达母爱,这会为孩子树立一个坏榜样,或许会毁掉孩子的一生。

@直上云霄88:好偷好摸的人不是懒惰就是穷,人穷可以通过勤劳转化成富,志穷就会养成贪婪,因此志绝对不能穷。同情孩子所处的家庭环境,不同情这位母亲的作为,偷偷摸摸招人恨,必须痛改前非。

微观点:这位母亲虽为生活所迫,但不能以此为借口,而做出违法的事情。她为患病女儿偷盗,虽然暂时给孩子带来了物质上的享受,其不良行为对孩子的潜移默化却是非常危险的。即使为了实现正义的目的,也不能使用非法的手段。有困难可以求助,但不可以偷盗。希望政府和社会救助机构不断完善救助体系,帮助更多困难的家庭早日走出困境,也给无私捐款的人们点个大大的赞!

(来源:人民网微争鸣、《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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