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青
摘 要:本文通过史料考辩论证了“东胡”与“通古斯”名号的关系,证明了古代历史上的“东胡”名号即是中国北方东部之“胡”之意,而“通古斯”是与“东胡”所不同的;“通古斯”名号与历史上的“特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关键词:东胡;特勒;通古斯
中图分类号:K8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6-0019-03
一、“东胡”的记载与“通古斯”名号的出现
《史记·匈奴传》曰:“燕北有东胡、山戎。”《汉书音义》曰:“乌丸,或云鲜卑。”《史记索隐》曰:服虔云:“东胡,乌丸之先,后为鲜卑。在匈奴东,故曰东胡。”案:《续汉书》曰:“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以为号。俗随水草,居无常处。桓以之名,乌号为姓。父子男女悉髡头为轻便也。”
《汉书·地理志》载:“上谷至辽东,地广民希,数被胡寇,俗与赵、代相类,有鱼盐枣栗之饶。北隙乌丸、夫余,东贾真番之利。”《汉书注》载:“如淳曰:‘有怨隙也。或曰:隙,际也。师古曰:‘训际是也。乌丸,本东胡也,为冒顿所灭,余类保乌丸山,因以为号。夫余在长城之北,去玄菟千里。夫,读曰扶。”
《后汉书》载:“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贵少而贱老,其性悍塞。”{1}
《三国志》引《魏书》曰:“乌丸者,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丸山,因以为号焉。俗善骑射,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宅,皆东向。日弋猎禽兽,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贵少贱老,其性悍骜,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以已为种,无复报者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