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里“孝道新规”实现农村老有所养

2016-05-14 07:35姚刚
晚晴 2016年5期
关键词:子女老年人社区

姚刚

近年来,黔南自治州龙里县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条例落地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农村因年轻人外出务工出现的独居老人现象,结合农村老人不愿意住进养老院的心理,由政府引导制定六条孝道新规(下简称“新规六条”)并以村规民约方式在各村(社区)施行,实现农村老有所养,有效解决农村独居老人养老问题。

按村民自愿原则,制定“新规六条”并在各村(社区)施行

由乡镇一级政府引导,村委牵头,在原有村规民约中拟定增加孝道村规“新六条”,再由村支“两委”征求村民意见,得到98%以上村民通过后即进入实施。“新规六条”约定六项内容:一是家中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及16岁以下子女的青壮年全部外出务工的需向村(社区)报备外出信息,由村支“两委”安排人定期代为看望;二是在家照顾老年人的青壮年,村支“两委”帮助就近联系务工或支持发展产业;三是外出子女必须为丧失劳动力、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定期提供赡养费及相关生活物资,保障老年人正常生活开支;四是外出子女每年在传统节日或老人生日期间至少返家一次,陪侍好老人,妥善解决好老人生产、生活困难;五是建立《家庭年度孝行卡》,村支“两委”记录孝行情况并评分,对得分低的家庭发放《劝孝书》;六是每年度组织开展“孝星家庭”评比,对评选出的“孝星家庭”给予产业、项目支持和倾斜。

镇村两级共同发力,确保“新规六条”严格执行

采取镇考核村、村支“两委”约束家庭责任人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舆论武器对“新规六条”施行进行监督。一是落实赡养责任。村委与老年人子女签订《赡养老人责任书》,规定赡养义务及奖惩措施。通过建立“家庭孝行档案”,对孝敬老人的家庭在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扶持政策、产业发展项目上予以支持和倾斜;对违反“新规六条”家庭,村支“两委”取消优惠扶持政策,待第二年改正并重新评审达标后予以恢复。二是对家庭困难老人,由政府“兜底”,长期做好救济救助,解决“新规六条”无法覆盖的特殊老人群体供养问题。三是全方位健立老年人维权网络。依托乡镇司法所在各村(社区)建老年维权服务站,在人口密集自然寨设老年维权服务室,负责涉老纠纷的调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

加强孝文化建设,确保农村老人身心健康

一是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在各村(社区)建孝文化墙、孝贤亭、孝文化主题广场,开展农村孝星评选、孝星讲孝事、十佳孝心少年评选、集体诵读《弟子规》、全县年度孝之星评选等活动。二是完善有利于农村老人养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政府筹集资金建设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文化娱乐室、健康服务室、阅览室,配备电视、书籍、棋牌,确保老年人活动有场地;建立老年人信息动态管理“民情一点通”等服务载体,向每位老人发放“需求贴”,由代办服务队及时处理老人需求;同时大力发展乡镇经济,扶持农村旅游业,鼓励兴办农家乐等就近致富项目。三是引导老年人互帮互助,发动社会力量关爱老人。探索“爱心邻居”互助模式,以“新规六条”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将相邻3户有老年人家庭编成一个互助小组,明确互助小组家庭子女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对互助小组中其他老人的关爱义务,以及互助小组中老年人彼此的互助义务,在互帮互助中显大爱、助养老。同时,整合力量组建“关爱银龄” 、医疗服务、扶残助残、爱心救助、文艺宣传等志愿服务队,每周探望一次老人、每半月开展一次生活服务、每月组织一次家庭聚餐、每半年为老人做一次免费体检、每年为老人过一次生日,让老人感受亲情关爱。

实施“新规六条”以来,全县167个村(社区)的独居老人家庭呈现团聚多分离少、活动多孤独少、健康多问题少、风气变管理顺等几大特点,农村尊老、敬老、爱老蔚然成风,协调、和谐、共享更加明显。(作者系龙里县文明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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