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务实精神合理创设容错机制

2016-05-17 11:38蒋来用
人民论坛 2016年11期
关键词:制度设计改革创新

蒋来用

【摘要】建构容错机制本身就是新事物,是一项针对庸政懒政怠政,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等病态的政治改革试验。容错是思想解放和政治担当的具体体现,需要政治勇气和魄力,同时也要讲究策略智慧和艺术。与其他改革一样,建构容错机制鼓励创新允许试错,但应务实搞好制度设计,尽量少走弯路,尤其要避免出现方向性大错误。

【关键词】容错机制 改革创新 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错误和犯错误的人区别开来,特别注意给犯错误的人宽容和改正的机会,但将“容错”作为概念提出并将其机制化和制度化处理,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最先由地方提出并尝试探索的新事物。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断加大,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提出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大胆改革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形势下,如何面对错误以及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干部,是一项关系到党员干部创业干事积极性,影响到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

马克思主义要求勇于和善于应对错误

马克思主义不回避错误。错误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是完成事业目标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面孔”。有些错误会很快被人发现并改正,但不少的错误往往以看似正确的方式出现,在不良后果显现之前,往往很难为人们察觉。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和逃避错误,因为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正确与错误这一“对子”,充斥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承认错误的客观存在实质上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逻辑违反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每个人、每个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都会犯错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也曾犯过错误,中国共产党人从来没有因为犯过错误而否定错误的存在。我们党的历届领导人反复强调“错误难以避免”,对错误高度重视。邓小平认为,“我们的路是漫长的,还会遇到许多困难,错误也是难免的”。①错误是一面“镜子”,“看起来是坏事,但归根到底也是好事,促使人们思考,促使人们认识我们的弊端在哪里。”②运用唯物辩证法,我们党多次纠正革命和建设中的失误,从错误和失败中总结出了宝贵财富,使坏事转化为好事。

承认错误才会改正错误。失误者首先得自觉认错,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才会得到别人的宽容。认识并承认身上的错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明心见性”的智慧,更需要勇气。对待错误的态度折射出行为人的人品,体现出担当精神、胸襟度量和智商高低。对于干部的失误和错误,作为组织同样要能及时认识并敢于承认,宽容失误者不等于对错误视若不见,组织必须帮助失误者深刻认识错误,还要帮助其他人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因此,容错必须建立在个人和组织认识错误基础和前提之上。没有失误者的自我反省,缺乏对错误的集体共同认识,容错就难以达到纠错的目的,最后让错误愈来愈多,越来越大。

要区分不同的错误。错误有不同种类,产生原因各不相同,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差异很大,其处理自然不一样。有的错误可以宽容,可以免予追责或减轻处罚,但有的则必须依纪依法处分,坚决严肃处理。建构容错机制必须对错误进行甄别,以便对症施药。

第一,从产生的原因来看,错误可分为客观性错误与主观性错误。客观性错误是指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允许先行先试,因缺乏经验、条件不充分、时机不成熟、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即便再小心谨慎,也难免犯的错误。主观性错误是明知法纪“红线”却故意触犯,违背客观规律和常识、不顾群众强烈反对“瞎折腾”,错误的原因在于行为者自身。从主客观方面找错误原因,目的是将敢闯敢试、开拓创新的勇气魄力与乱作为、“拍脑袋决策”的蛮干区别开来。

第二,从是否行为有据,错误可分为探索性失误与有禁不止的错误。探索性失误是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验过程中造成的失误和错误。有禁不止的错误是指上级明令禁止,依然我行我素,或者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明的一套、暗的一套”,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下级不服从上级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从目的是为公还是为私的利益角度,错误分为为公型错误与谋私型错误。为公型错误是指为了推动发展,实现公共或集体利益最大化,出于公心、善意履职、结果出现意料之外的错误。行为人完全没有为自己、特定关系人及本单位、本部门谋私利的意思和想法。谋私型错误是指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牟取私利,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错误行为的后果完全在意料之中的错误,最为典型的是贪污贿赂等违法行为。

第四,从是否经过集体决策程序,错误可分为集体错误和个人错误。集体错误是指经过集体决策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运行但最后造成的工作失误或错误。个人错误是未经集体决策程序,个人擅权专断、任意孤行而造成的错误。集体错误和个人错误的责任分配结果差别较大。集体错误中个人承担的责任相对较轻,个人错误中个人则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根据作为与否,错误分为作为中的错误和不作为的错误。作为中的错误具有发生的或然性,干事创业可能会导致失误或错误,但也可能不会发生。不作为在性质上必然是一种错误,消极不作为、慢作为本身就是一种违纪违法行为。党章规定,党员具有“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公务员法》要求公务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显然违反党章和法律规定。

第六,从错误的大小角度,可以分为小错误和大错误。小错误是失误或轻微违纪行为。大错误则是性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错误大小不同责任也就不同,处分也就有轻重之别,宽容机制根据错误的大小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一般而言,如果能从小错中汲取教训并及时改正,那么小错是可以原谅和接受的。

改革开放不可避免与错误“打交道”。改革开放是一场“革命”,是一场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可循的大实验,碰到的都是新事物,犯错误的概率较大。邓小平说:“我们现在做的事都是一个实验。对我们来说,都是新事物,所以要摸索前进。既然是新事物,难免要犯错误。”③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轰轰烈烈的改革事业至今仍在持续。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有很多“硬骨头”要啃。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我们仍然要面对不少新事物,遇到不少新问题新矛盾,改革仍要走不少新路。“我们走的路还会有曲折,错误也是难免的,但我们力求及时总结经验,不要犯大的错误,更不要因为小的曲折而缩手缩脚,不敢大胆前进。”④改革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不犯错误不可能”,但我们必须提高风险预测和管控能力,争取错误犯得小一点,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总结经验,遇到问题就及时调整,有错误就赶快改正。

以包容心态对待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者

不要用“完人”标准对待失误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任何人都会犯错误,每个人都有认识的局限性。由于自身心理、性格、思维、方法、能力水平等方面的缺陷,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进程中,每个人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在犯错、试错、纠错过程中,人不断认识和提高自己,逐步成熟起来。因此,对人“不要求全责备”,要打破“金要足赤,人要完人”的形而上学思想。承认人的缺点,包容人的错误,这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态度,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的态度。党的领导人在这个方面作出了很好的榜样。毛泽东认为,一个人只要做工作,没有不犯错误的。一个人讲的每句话都对,一个人绝对正确,没有这回事情。⑤邓小平自我评价说:“我不是完人,也犯过很多错误,不是不犯错误的人。”⑥干部必须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自己,谦虚谨慎,不要过高标榜自己,也不要刻意做一个啥事不干貌似完美无瑕的“完人”,要冷静认识自己的局限和错误,以积极心态正确地对待错误,才会有自我批评的可能,也才会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努力改正错误。一旦认为自己是一个“完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在这个人身上就会丧失作用。正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完人,所以对犯了错误的同志要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式处理,要建立容错机制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将集体行动错误与个人错误区别对待。错误是由人实施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改革创新探索中出现的错误绝大多数是集体行动的后果,很少由单个人实施完成。对于整个集体行为而言,集体行动、集体意识、集体心理与作为成员的个人差别很大。每一个成员的作用和影响各不相同。大家的意见和行动可能不一致,集体行动最后可能是采纳少数个人的意见,但这些少数个人的意见的形成和提出受到集体意识、集体文化的影响和作用。集体意识的状态与个人意识的状态有质的不同,有其独自的表象。集体的心态并不等于个人的心态,它有其固有的规律。⑦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其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受到集体行动的影响和干扰。个人犯错误与组织松紧度以及约束力有关。组织纪律松软,个人就容易犯错误。组织纪律要求严格,个人犯的错误就少。因此邓小平指出,有的人犯错误,“除了个人的原因之外,组织上支持帮助不够也是一个原因。所谓帮助,也包括批评,批评也是帮助”。⑧因而对集体行动错误的追责与追究个人违纪违法责任区别很大。

将集体错误与涉及错误的个人分开处理,这是我们党解决内部矛盾的一个伟大创造。我们党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以前的错误丝毫不掩饰回避,敢于揭发,不讲情面,以科学的态度分析批判。但对于犯错误的人则辩证历史对待,公正合理处理,反对“一棍子”打死。“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⑨揭发错误、批评缺点的目的是为了救人而不是把人整死。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团结犯错误的同志,这是我们党的智慧,也是党的优良传统。正是这种文化基因的存在,我们党积聚、培养了一批具有担当精神、勇于改革创新、大公无私的优秀干部,使得党高度团结,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战斗力,克服了因为错误引起的挫折和困难,多次转“危”为“机”,推动中国革命和建设、开放不断取得成功。

特殊对待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或错误。创新是保持组织活力从而成功实现目标的关键。组织不是靠燃料和润滑剂支持的机器,而是要靠精心培养的有生命的有机体。⑩组织要生存和发展,其成员必须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具有一定的毅力、激情和企业家冒险精神,主动寻找新的途径解决遇到的障碍和困难。缺乏开拓创新和改革精神的组织和个人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如果按部就班、循规蹈矩、死气沉沉,组织功能将会削弱,最终丧失吸引力而衰竭。有效管理学理论认为,最有效的公共管理者是细心的人,而最无效的管理者是胆怯的人。胆小怕事、谨小慎微、缩手缩脚者,可能很少犯错误,或没有机会犯错,但非常容易让组织机构变得麻痹瘫痪。

政党和政府是一种组织形态。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社会公众对执政党和政府的需求在不断增多,主要原因在于经济上每个人越来越依赖于他人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政府的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从填补路面到为大熊猫找配偶。如何满足公众不断膨胀的需要,这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各国通常采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法,通过激发公共管理者创造性和积极性,释放公共管理生产力,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但与此矛盾的是,干事越多犯错误的概率越高,惩处问责力度越大越不敢干事,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会萎缩不足,公共领域供需矛盾更为紧张。有的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现象,即鼓励干事创业,违纪违法现象会大量出现;加大惩治违纪违法力度,激情活力就快速减退,甚至出现不作为的现象。敢拼敢闯不是违背科学和生活常识的蛮干,有必要区别哪些是干部应该避免、能够避免的没有必要的错误,哪些是真正有价值的“交学费”。干事是干有利于集体的好事,而不是违纪违法的坏事。干事创业过程中,干部有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出现工作失误或错误,有的是浑水摸鱼为私利而犯错,还有的是公私利益兼顾而犯的错误,具有不同的利益动机和倾向,一定要仔细甄别分析。对于非原则性的小错误,要允许将功低过,以功补过,戴罪立功。对损公肥私、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的违纪违法者则要严肃处理。

以务实精神合理创设容错机制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在正风反腐和问责追责力度加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环境下,针对实践中的不敢改革、不敢创新的顾虑和担心,适时提出创建容错机制,激发干部创新创业、敢闯敢干的激情,释放闯新路、创新业的活力,不断开辟事业发展新天地,是一项很有战略远见的重大决策。建构容错机制本身就是新事物,是一项针对庸政懒政怠政,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等病态的政治改革试验。容错是思想解放和政治担当具体体现,需要政治勇气和魄力,同时也要讲究策略智慧和艺术。与其他改革一样,建构容错机制鼓励创新允许试错,但应务实搞好制度设计,尽量少走弯路,尤其要避免出现方向性大错。

容错要合理聚焦适用对象范围。理论上对错误和犯错误的人进行深入阐释是创建容错机制的“必修课”。容错机制不是逃避法纪责任的“挡箭牌”或“免罪牌”,而是旨在激励干部改革创新的保险机制,因而有严格的使用标准和适用范围。对于干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或错误,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处理,既要区分不同性质和种类的错误,又要将错误与犯错误的人区别开来,同时对犯错误人依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对为促进事业发展,大公无私、尽职担当、敢闯敢干、行为有据的干部要撑腰打气、宽容对待;对明禁不止、明知故犯、我行我素、损公肥私、擅权专断、消极懈怠而违纪违法的干部则要坚决处罚。“容错机制”容不下腐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宽容失误不是放任违纪违法行为。对改革创新事业给予宽松的试错环境,但对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等标准只能紧不能松,防止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违法乱纪谋取私利。容错与问责要综合运用,正向激励与反向鞭策相互配合,让“鼓励支持什么”与“反对禁止什么”泾渭分明,高高竖起清晰的政策“导向标”,将从严治党与改革创新高度统一,积极营造严肃紧张但又轻松活泼的创业发展环境,跳出“管严不作为、管松乱作为”的怪圈。

容错必须纳入民主法治轨道。依法建立健全容错制度,并根据实际变化及时修改完善,将容错规范化。要遵循法纪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则,对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失误或错误,只能依据当时的法纪规定处理,而不能适用改革之后的规定。容错是一项重大的公共管理活动,需要作为重大决策实施管理,尽量使用法律授权,邀请专家和群众参与,完善容错民主决策、调查核实、责任认定、反馈备案等程序,采取公开听证、第三方评估等方法认定“试错”干部责任,提升容错机制制定实施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需要较大突破和探索的重大改革创新项目,要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报请上一级组织审核。按照打造“阳光政府”的要求,将容错制度规定、决策依据、实施条件、执行标准、认定程序、处理结果等公开,同人民群众商量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容错机制与纠错机制须协同构建。容错不是遮掩错误为干部护短,而是要及时总结经验,少走弯路,吸取教训纠正错误,使改革创新从“无反应”或“未响应”错误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必须建立纠错机制,根据改革创新的进展效果、失误程度等具体情况,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对失误或犯错的干部可以宽恕的,组织应及时公开免于问责的认定结果,为其澄清是非、消除误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应对该干部谈心谈话,关心了解其工作生活和思想状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对人宽容但对于所犯的事绝不能马虎,搞“一容了之”“知错不改”,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而是对所犯错误要认真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让失误者和相关人员从错误中吸取教训,阻止错误持续发生,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不良影响。

完善奖惩机制促进改革创新。宽容机制作为一项激励措施,有利于干部在改革创新时放下思想包袱和压力,但不能有效解决动力不足的问题,必须与其他奖惩措施并用方能有效激励干部创新创业。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改革创新指标及其权重,让群众、媒体、研究机构参与干部创新改革项目的评估考核。强化干部日常考核监督,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技术完善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并查处“为官不为”行为,让“太平官”不太平。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用人潜规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以政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健全“能者上、庸者下”的干部选任机制,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对改革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疵细瑕”,不用“完人”标准识人用人,对改革创新中失误或犯错的干部,要考虑通过调整岗位、交流等方式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调动每个创业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培育鼓励创新容纳失误的文化。宽松健康充满生气的创新氛围为容错机制推行提供润滑剂,有利遏制厌恶风险、陈旧保守的消极影响。领导干部要做到公道正派,摒弃低俗化和庸俗化的不讲原则、不思进取的一团和气,严肃批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平安着陆”“不出事就是最大的政绩”等错误观点,旗帜鲜明地支持求真务实、踏实能干的改革者、实验者、奋斗者,充分利用宣传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好创意、好做法和好经验,营造支持改革探索、鼓励创新创业、宽容失败失误、心齐气顺的“软环境”。制定有利于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经常深入改革创新一线调研,了解并帮助改革创新者思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改革创新者排忧解难。对敢闯敢干勤奋创业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要为其撑腰壮胆,避免改革创新的“领头羊”成为“替罪羊”。对“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干部批评教育和问责追责,不让“干事者憋气、观望者神气”。

【注释】

①《十三大的两个特点》,《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59页。

②③《答美国记者麦克·华莱士问》,《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4页,第174页。

④《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56页。

⑤⑧《“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8页,第19页。

⑥《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体》,《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01页。

⑦[法]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2页。

⑨《整顿党的作风》,《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28页。

⑩[美]史蒂文·科恩,威廉·埃米克著:《新有效公共管理者》,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2页,第28页,第28~29页。

《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51页。

责编/王坤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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