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剑 张红霄
摘要:通过对各个法律效率评价标准进行评述,提出法律成本收益分析法是测算法律效率的可操作的有效标准。在理论上将法律成本进一步分解为法律制定成本与法律实施成本,其中,法律制定成本属于沉没成本,不应纳入法律效率的评价模型之中;法律实施成本包括脱序成本、第二类摩擦成本及失益成本。对于法律收益,提出以法律目标为指引的确定方法。本文同时给出每一类法律成本及收益的具体测度方案,并构建出法律效率量化的理论框架,最终通过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验证了该理论框架的可操作性,从而使得法律效率评价成为可能。
关键词:法律效率;法律成本;法律收益;理论框架;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6.03.08
一、问题提出:法律效率的测算框架
正义和效率孰是法律评价的更优标准在学界存在广泛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正义往往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1],且时常牵涉到伦理、哲学,以此获得的结论往往主观色彩较强[2],而效率则为法律评价提供了较为客观和现实的工具与手段[3]。因此,法律效率不仅成为理论关注的重点,实务界也早已将法律效率纳入具体法律或公共政策的评价体系之中,成为实践履行的对象[4]48-56。但由于现有文献学界热衷于探讨法律效率与法律效益的区别,如胡卫星认为,法律效率是指法律调整实现立法者目标的程度,而法律效益则指法律收益的预期结果与意外结果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