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太好了,越想越有趣,假定教师肯出这种题目,必定触起学生的灵机,不怕没有清俊的文章可读。也许很多人未曾想到这种题目,但于我,一想起,却是爱不忍舍。若加以唯物史观的辩证法而分析之,我想也可客观的发现此文之“社会意识”。
现代的社会,谋生是这样的不易,失业是这样的普遍,而做土匪的将来又是这样伟大,怎禁得人不涉及这种遐想?假定一人生当今日,有过人的聪明机智,又能带点屠狗户骨气,若刘邦、樊哙之流,而肯屈身去做土匪,我可担保他飞黄腾达,荣宗显祖,到了晚年,还可以维持风化,提倡文言,收藏善本,翻印佛经,介绍花柳医生。时运不济,尚可退居大连,享尽朱门富贵,嫔婢环列之艳福。命途亨通,还可以媲美曹锟、李彦青,身居宫殿,生时博得列名“中国名人传”之荣耀,死后博得一张皇皇赫赫的讣闻。

自然,我有自知之明,自觉不配做土匪的。不但不曾杀过一条人命,而且根本就缺乏做匪首的资格。做个匪首,并不容易,第一便须轻财仗义,豪侠好交,能结纳天下英雄,江湖豪杰,这是我断断做不来的。做土匪的领袖,与做公司或社会的领袖一样,须有领袖之身分、手段、能干、灵敏、阴险、泼辣、无赖、圆通、是非不要辨得太明、主义不要守得太板……这是据我的观察,一切的领袖所共有而我所决无的美德。但是假定上天赋予我这样一个性格,我可以指出一条成功的途径,包管博得一个社会模范人物的美名,骗得那里公园的一块石像,将见时谣曰“生子当如×××(即匪首之名)”,为众人所羡慕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