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珍
【摘要】:普通话是得到宪法保护的国家通用语言。教师作为文化的使者、文明的传承人,理应走在推广普通话的前列。在普通话长期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和地理等一系列的原因,导致地名的普通话语音出现了特殊的读音。本文试从地名的特殊读音中挖掘出些许规律,从中反推历史变革、地理变迁等方面的原因。
【关键词】:地理名词;普通话;语音错误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汉民族共同语。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章第19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普通话从此成为得到宪法保护的国家通用语言。1992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确定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2000年10月,国家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再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教师作为文化的使者、文明的传承人,理应积极推广普通话,教育部2003年分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的5类应接受测试的人员中第一类就是“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普通话在长期的历史变革、地理变迁中,出现了一些地理名词的特殊的普通话读音。其中有地名的读音错误,有山川、河流的读音错误,也有一些地理专业术语的读音错误。本文仅探讨地名的语音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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