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中星 施新玲
摘 要:对企业进行信用监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创新对企业信用监管的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的行政管理模式,形成对企业信用监管的“新常态”,是值得探索和研究的问题。针对近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分析和研究政府部门对开展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企业信用;监管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8-0022-03
党的十八大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做出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部署。不仅强调政府职能和机构职责有机的整合,还要求在政府职能转变上要进一步通过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等新要求下加强对企业信用监管,以便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当前,政府部门对企业信用监管如何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与时俱进,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一、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述
长期以来,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管得过死,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不但抑制了经济发展活力,而且行政成本高,也易滋生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采取了以下举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