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07年6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举办的“首届上市公司高峰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明确提出“推进自律行业组织建设,逐步形成行政监管、法制监管、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并且作为证监会工作的五大目标之一。八年已过,这个目标却不能说已经很好的实现。就自律监管而言,实施现状也不容乐观。对此,笔者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建议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集中和有组织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监管,一般指代表社会利益的公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通过设定规则对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如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监察和处理。其中,政府实施的行政监管为他律监管,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业协会的自我管理为自律监管。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及其根源
(一)现状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作用难以发挥
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监管历来更加重视政府监管,并且政府监管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而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的功能却难以凸显,深交所和上交所两大证券交易所对证监会亦步亦趋,其自律监管几乎处在纸上谈兵的状态。
(二)根源
之所以证券交易所难以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主要原因是证券交易所全面受制于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没有独立自主的地位。
1.证监会全面控制证券交易所
(1)证监会对证券交易所人事安排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