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老赖”媒体监督不能少

2016-05-30 10:48
雷锋 2016年12期
关键词:老赖债务诚信

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道德准则。然而,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想文化冲击,一些失信事件频出,如达芬奇问题家具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毒奶粉事件、魏则西事件等,导致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社会道德底线濒临失守。众多的失信事件中,最让人深恶痛绝的莫过于“老赖”。

“老赖”,在法律上的定义是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即使是国家执法机构,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措施。换言之,“老赖”不还债,法律也拿他没办法。

站在媒体人的角度,根治“老赖”顽疾,社会舆论的监督必不可少,且任重道远。

媒体要敢于揭露“老赖”。媒体应该通过专题报道、曝光信息等方式,揭露那些违背诚信、违背道德的个人和单位。媒体的报道可以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老赖”的真面目,让他们如过街老鼠,被人鄙视、唾弃。2014年,人民网推出的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2015年1月14日,《榆林日报》用整整两个版面刊登了48名“老赖”和一个企业的相关信息等,都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功能的典型例子。

媒体要长期聚焦“老赖”。媒体曝光“老赖”不能只有一次、两次,而是要长期监督“老赖”,让“老赖”们知道,只要他们不改正、不还钱、不履行债务,媒体就会盯着他们,社会舆论就会谴责他们。

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揭露“老赖”的同时,媒体还要宣传讲诚信、守承诺的好人好事。通过正面宣传引导社会风气,让“重诚信、立诚信、守诚信”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让人们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

媒体要紧守社会规范。在揭露“老賴”的过程中,一些媒体为了追求阅读量、点击率、收视率,常常捕风捉影、脱离实际、扭曲事实,使新闻传播丧失了诚信度、公信力。笔者以为,只有真实可靠的社会舆论环境才能更好地监督“老赖”,因此,媒体人要坚守职业操守,秉持公心,始终高悬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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