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
【摘 要】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在期末的时候通过公允价值来确认与计量,公允价值因各种原因出现严重或持续下跌时,则认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而一旦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就必须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得再按原来的账面价值来确认。本文主要讨论了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及会计处理,并针对其减值核算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做了简要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必要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企业在初始确认计量时就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其独特性,一般认为企业在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没有长期持有或短期持有的明确目的,其虽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变动要计入资本公积。
资产最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一旦企业的某项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小于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那么该资产就不再确认,或不再以原来的账面价值确认,否则不满足资产以上的主要条件,不能如实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而致企业资产、利润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