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东 卢丽荣
传统村落中为了“风貌协调”,通常要求对既有“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和景观环境进行整治改造,对新建建筑采取严格控制,为此往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甚至遭到作为村落主体的村民的抵制。究其实,风貌协调或不协调,外在的形式只是表象,其实质在于品质协调或不协调;为了“风貌协调”采取的整治改造、新建控制措施恰当与否,则应该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本质意义上来判断。
为了“风貌协调”,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对既有“不协调”建筑采取拆除、降层、平改坡、立面整治等;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对新建房屋的屋顶形式、高度、颜色、材料、工艺等进行严格的限制等,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践中是司空见惯的标准措施,为此而消耗的资源、造成的矛盾不知凡几。拆迁要补地,降层被抵制,刷墙谁出钱,平改坡后没地方晒粮食怎么解决……新建房子从哪儿弄小青砖、小黑瓦?仿古材料比普通建材要贵上好几倍,谁愿意?老匠人早就没有了,叫人怎么用原工艺盖房子?没有楼房就娶不了媳妇儿,新房只准盖两层根本就没法执行……村民甚至有怨言“不就是为了你们拍照好看?!”诸如此类的问题时常发生,大家都觉得“风貌协调”困难重重。我们是不是该回到事情的原点,风貌协调到底是什么意思?又是为了什么?应该怎么办?
既然是“风貌”,理所当然的就是个“形式”的问题。一张照片拍出来,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游客,都能说出来“这几栋建筑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