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丽 刘 静 姜晓梅 译 吴尚纯 审校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81)
在提供避孕信息与服务中确保人权的指南和建议(上)
李丽刘静姜晓梅 译吴尚纯 审校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81)
在许多情况下,未满足的避孕需求仍然很高,特别是在社会的最脆弱人群中这一需求最高,最脆弱人群包括:青少年、穷人、农村居民和城市贫民,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及流离失所的人。据最新估计,2.22亿妇女存在对现代避孕方法的需求,并且在孕产妇死亡风险最高的地区这一需求最大。世界卫生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向成员国提供援助,以实现人人达到尽可能高的健康水平的目标,包括性与生殖健康。干预措施中,提供高质量的避孕信息和服务对实现这一目标至关重要。人们已经认识到,如果不尊重、保护和实现每个人的人权,这一目标将无法实现。
国际和地区人权条约、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获得避孕信息和服务提供了保证。此外,过去的几十年来,国际、地区和国家的立法和人权机构均越来越多地在把人权机制应用到避孕信息和服务中。在相关措施中,他们建议国家应该确保人们获得及时的、支付得起的、优质的性和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包括避孕信息和服务,并且在提供服务时应确保群众充分的知情决策,尊重尊严,确保自主权,保护隐私和注重保密,以及积极对待个性化的需求和观点。
为了加速实现性和生殖健康领域国际发展目标的进程,特别是为满足避孕信息和服务的需求,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了这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