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朋恩
摘 要:罗尔斯是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哲学家,他的代表作《正义论》探讨了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其中提出的分配正义原则为我们思考当代中国社会的分配正义提供了另一种理论视角。相对于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马克思则是一种更深刻的生产正义理论。尽管如此,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对我国推进“科学立法”仍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罗尔斯;分配正义;科学立法
一、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内容
罗尔斯是当代公认的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在其1971年发表的《正义论》中试图用经过改良的社会契约论的方式来处理分配公正的问题。
罗尔斯《正义论》以公平的正义为核心概念,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由平等、公平机会、差别对待等直接反映社会现象、影响社会正义的原则,代表迄今为止现代西方思想界关于正义的最系统的论述。
罗尔斯所要研究的,是在一种社会的基本结构中,对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由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应当如何分配才为正当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他的正义问题主要看作是分配正义问题。分配正义是关于社会是否公平合理地对待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的理论问题,也是政治和经济体制安排能否实现社会合理有序发展的现实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十分普遍,制约着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国在分配方式上借鉴罗尔斯的分配正义原则是十分必要的。……
博览群书·教育 201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