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下担保之债,妻子能否置身事外?

2016-06-08 10:18莫特
妇女生活 2016年6期
关键词:担保人借条借款

莫特

朱强碍于面子,为朋友借款提供担保,哪料朋友却不讲信用,欠款逾期不还。债权人拿起法律武器,将借款人夫妻、担保人夫妻一并告上法庭。作为担保人,朱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这不冤,但他的妻子杜萍是不是也跟他捆绑在一起?面对债权人的起诉,杜萍的回答是“不”。可丈夫毕竟欠下了担保之债,住一套房、吃一锅饭、睡一张床的妻子能不能跟丈夫划清界限,抽身而出呢?

2016年初,湘中某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会给出怎样的答案?

好友要借钱,丈夫做担保

朱强和杜萍是一对恩爱夫妻,生活于湘中某县。为人豪爽的朱强朋友很多,在圈子里小有名气,或许因为这个缘故,知根知底的杜萍对丈夫采取了财政紧缩政策,工资全部没收,零用钱也限时限量,让他无法耍大方,也让他赢得了“妻管严”的美名。家有严妻不是坏事,声名远播,倒省了不少麻烦。朋友们多有求助的,鲜有借钱的;帮忙办事,力所能及范围内,朱强也不觉得有多为难。

2014年9月的一天,久未联系的赵文把电话打到了朱强手机上,约他到茶馆里喝茶聊天。赵文是朱强的中学同学,两人打小就认识,交往已久,只是近年来各自成了家,有了孩子,家事缠身,久未谋面,突然邀约,应该就是叙叙旧吧。朱强没多想,爽快答应,很快来到了约定的茶馆。赵文早已在茶馆里坐定,同坐的还有一名男子。

“朱强,这位是田总。”赵文喊来服务员为朱强沏上一杯龙井茶后,把同坐男子介绍给朱强认识。一番交谈,朱强弄明白了,这位被赵文称为田总的男子叫田正军,是赵文的同学,其实并不是什么公司老总。又一番交谈,赵文说出了他的真正意思,聊天为假,借钱是真。

“朱强,我最近遇到困难,需要兄弟帮我一把。你是知道的,我做木材生意,最近有点小麻烦,要借点资金周转一下,数额不大,几万就行。”赵文开口借钱,让朱强十分为难,他在家里毫无财权,别说几万,就是几千也得向妻子请示,这借钱的事儿,妻子根本不可能批准。赵文似乎早料到朱强的反应,还没等朱强开口,话锋一转接着说道:“不需要你拿出真金白银,只要提供担保,在借条上签个字。”

赵文说得轻描淡写,可朱强又怎会不知道签字的分量?“就是签个字,钱只借半年,半年内我肯定还,不会连累老同学的。”见朱强有些犹豫,赵文赶紧说道。朱强本来拿不定主意,听赵文这么一说,又满怀期许地盯着他,若一口回绝,面子上真挂不住。不就是签个字吗?听说赵文生意做得很好,风险应该不会很大吧?一向不会拒绝人的朱强,又获知赵文不过借3万元,碍于情面,就点头同意了。

很快,赵文写好借条,签下名字,落下年月日,就把借条递到朱强面前。朱强略一思索,在借条上写下“担保人朱强”几个字。见借条已写好,田正军走出茶馆,从附近银行取出3万元交给赵文,同时从赵文手中接过欠条,这笔民间借贷就此完成。三人又喝了一会儿茶,聊了一会儿天,各自散去。

回家的路上,朱强越想越觉得事情办得草率,怎么就稀里糊涂地签了字,当了担保人呢?要知道,这担保可不仅仅是名分,有可能带来实打实的经济损失,3万元倒是不多,可万一有事,怎么向妻子交代?这是朱强最担心的。可思来想去,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不就是半年嘛,说不定半年里赵文如约把钱还了,那不什么事都没有了?这样想着,朱强决定先不告诉妻子,暂时保守秘密。

好友不还钱,丈夫受牵连

为好友担保借钱的事,朱强对妻子守口如瓶。刚开始心里多少有些忐忑,时不时地向朋友熟人打探赵文的状况,没听到什么负面消息,他的心情也就慢慢平静了下来。只要借钱不是用来赌博,只要这钱真是用来做生意,总不至于打水漂,闹到要他这个担保人还钱的份儿上吧?他不停地宽慰自己,而妻子也没看出异样,一切风平浪静。

揣着心思,时间过得有些慢,好不容易6个月过去了,朱强无法放心。2015年4月的一天,他找到赵文,询问借钱偿还的事儿,结果却是半忧半喜。忧的是,赵文告诉他,那3万元还没有还,资金周转没有顺过来,还得再借一段时间;喜的是,赵文拍胸脯保证,这3万元保证不连累他,而且延迟还款,已经征得了田正军同意。事已至此,朱强没办法,只能相信赵文,耐心地等待。

时间过得更慢了,等待中的朱强每天都期盼着好消息。可好消息迟迟不到,坏消息却接踵而来……

“听说赵文生意亏了,瞧以前他多牛,眼睛都瞪着天上……”坏消息先是从杜萍口中说出来的。杜萍不知道丈夫为赵文借钱作了担保,虽然没有幸灾乐祸,却也说得极其坦然。别人的钱袋子,鼓也好,瘪也罢,与自己有何相干,谁又会去无谓操心呢?杜萍这样说,无非是把道听途说当作饭后谈资,聊以打发时间,可这话进了朱强耳朵里,他心里却是咯噔一下。杜萍知道丈夫与赵文相熟,见丈夫表情有些异样,她也没往坏处想,而是赶紧叮嘱一句:“赵文如果找你借钱,千万别答应。”“嗯,好。”朱强不敢把担保的事向妻子坦白,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句。

第二天,心悬在半空的朱强特意到几个朋友中遛了一圈,旁敲侧击地打探赵文的近况,各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赵文的生意真的亏了,而且亏了不少。这让朱强更加担心担保的事儿,他便想找赵文问个明白。谁知登门造访却扑了空,拨打手机,电话倒是通了。寒暄几句后,朱强直截了当地问起借款担保的事,电话那头一下子变得吞吞吐吐:“那笔钱还没有还,现在生意不好做啊,你可能已经知道了,最近我亏了,那3万元一时半会儿真还不上。不过,钱是我借的,田正军要账,肯定冲着我来。田正军还没找我要账,你担保人那么着急干什么!要钱,他田正军会来找我的。这钱是我借的,你放心。”可朱强哪里放得下心,又与赵文说了几句,闷闷不乐地挂了电话。

借钱人是赵文,赵文首当其冲,没过多久,债权人登门要账了。好说歹说,在赵文承诺想办法还钱后,田正军又宽限了两个月。送走债权人,赵文也的确想了些办法,然而收效甚微。两个月过去,3万元还是还不上,田正军如期而至,讨不到一个子儿,遂把矛头对准了担保人。朱强还没有把担保的事儿跟妻子汇报,他没有钱替赵文还债,也不想替赵文还债,田正军倒也不纠缠,听他把话说完,转身离去。

债权人走了,可没过多久便以另一种方式卷土重来,一纸诉状将赵文夫妻、朱强夫妻告上法庭。田正军诉称,2014年9月,赵文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款3万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并由朱强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赵文没有偿还。借款发生于赵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担保亦发生于朱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而该笔债务属于赵文夫妻共同债务,由此产生的担保之债属于朱强夫妻共同债务,请求法院判令赵文夫妇偿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朱强夫妇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丈夫担保债,妻子担责否?

曾经心存侥幸,好友却不给力。2015年10月,当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到家里来的时候,那刻意隐瞒的事实再也包不住了,面对妻子的质问,朱强只得将原委一一道来。“你怎么这么糊涂?”杜萍恨铁不成钢,气不打一处来,“你自己惹的事你自己解决!”抛下这句话,摔门而去。如果纯属两口子的事,床头吵架床尾和,谁也不会去干涉,可这事儿不是家庭内政,已经闹上法庭,同被列为被告,又哪里由得着杜萍。明晓其中利害,杜萍还是进行了积极准备。

2016年初,湘中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对于赵文借钱、朱强担保的事实,双方没有争议,但对于二被告的配偶要不要担责,尤其是朱强妻子杜萍该不该承担偿还责任,双方分歧巨大。

田正军的意见没有变化,赵文借钱做生意,赚了用于家庭生活,亏了属于家庭债务,当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朱强为担保人,法律没有规定担保之债为个人债务,应推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3万元借款系赵文所借,其妻子不知情因而不是共同债务的辩解,从法律上讲站不住脚,很快草草收兵,法庭辩论聚焦到杜萍要不要承担偿还责任上。对此,杜萍及其代理人提出了自己的理由。杜萍表示,朱强为赵文借款提供担保,借条上签字时她不知情,签字后直至田正军起诉时,她也不知情,因为不知情,便不存在她默认的可能性。对于朱强瞒着她擅自担保,她的态度十分明确,不关她的事。在担保中,朱强没有从赵文那里收取任何费用,纯属无偿,没有经济利益,由此产生的担保之债,就没有理由让夫妻俩共同承担,也就不应该牵连到自己。因此,这3万元钱,跟她没关系,她不还。

丈夫欠下担保之债,妻子真的能置身事外吗?

法院认为,赵文从田正军处借3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可预见的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因而,不管事实上赚钱与否,不管其妻子知情与否,都不影响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朱强以担保人名义在借条上签字,与田正军之间成立保证合同,双方未就保证方式做出约定,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债权人田正军既可以要求赵文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朱强偿还债务,还可以同时要求二人偿还债务。如果朱强偿还了债务,有权向赵文追偿。朱强与杜萍系夫妻,夫妻之间互享家事代理权,家庭日常事务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可以擅自做主,单方行为代表夫妻共同行为,配偶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家事代理,只限于日常事务,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尤其是债务数额较大的时候,是不能适用家事代理的,因而,在杜萍不知情、不追认的情形下,朱强的担保行为只能认定为其个人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个人行为欠下债务,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朱强所欠担保之债,正如杜萍抗辩,无收益,系无偿,没有经济利益,显然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当属于个人债务,与杜萍无关。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赵文夫妇偿还田正军3万元及相应利息,朱强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后

丈夫擅自对外担保,妻子最终置身事外。

就债权人来说,把钱借给别人,是要做足法律功课的。有句话说得好,你图的是利息,他人想的可能是你的本金,现实生活中,本息无归的事情并不鲜见。当然,本案中的田正军没有那么倒霉,但如果下一次,有一点还是要注意,最好要借方夫妻在借条上签字,只有一方签字,很多情况下并不像本案这样幸运,很可能绑不定配偶。

就债务人而言,时不来,运不佳,做生意亏了钱,本是常事,亦不至于因此一辈子难以翻身。但一定要有正确认识,欠了债,一定要想办法还,不要因为有担保就赖上担保人。一来,诚信是为人之本,人家给你担保了,要感激人家,最好不要连累人家;二来,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是会向你追偿的,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对于担保人,要说的话就更多了。结了婚,有了配偶,担保的事可不能向朱强学习,一定要与配偶商量。商量了,配偶说不,这是拒绝的理由;配偶点头,那没关系,风险共担。像本案这样,朱强瞒着妻子,最终妻子虽然脱了身,可只要二人不离婚,朱强承担担保责任被迫偿还债务的话,又怎么可能不累及妻子?羊毛不会出在猪身上,一定要杜绝稀里糊涂提供担保。切记!切记!

〔编辑:潘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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