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反腐历史脉络与前沿动态

2016-06-12 05:53武文凤狄煜
中国市场 2016年20期
关键词:反腐败文献综述网络

武文凤+狄煜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社交工具、平台的推陈出新,网络已对如今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将“大社会”逐步转变为“小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的密切。伴随着公民意识的不断觉醒,网络平台的构建逐步完整,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反腐形式已经显现出其重要的作用。学术界大部分已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定性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网络反腐概述、网络反腐的特点和优势、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以及优化路径选择四个方面。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对我国网络反腐文献进行总结和梳理,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方面的研究。

[关键词]网络;反腐败;文献综述

网络反腐该研究课题已经成为当代的热点话题与前沿。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腐败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脉,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其中网络反腐已成为我党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因此,对我国网络反腐文献进行归纳和整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网络反腐的研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已然成为学者们的研究重点和热点。学者们从各个角度,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对网络反腐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与论述,集中研究了网络反腐的概述、发展历程、所具有的特点与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路径选择等。本文尝试对近年来我国网络反腐问题的研究进行归纳和整合,为下一步开展的研究提供参考。

1网络反腐概述

1.1网络反腐的概念界定

关于网络反腐的内涵,学术界一直未曾有过明确的界定,但学者们普遍认为网络反腐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新手段,是一种新型的反腐平台。有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网络反腐是用网络媒体为平台,开发网络媒体的反腐败的宣传,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举报。如谭世贵就《网络反腐的机理和规制》中认为:“网络反腐就是广大网民和国家专门机关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

第二种观点认为,不仅是指网络平台是监督腐败的手段,还包括反腐客体加强网络反腐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强调双方互动回馈的过程,同时需要诸多配套设施的构建。如 2009年《农村工作通信》第5期对网络反腐具体阐释为:“不仅是指利用网络平台听取网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还包括接受、处理和反馈网民的信访举报及有关投诉。这是一个受理和处理互动的过程。”[1]

第三种观点认为,网络反腐源自于百姓的“仇腐情结”和“仇恶情结”。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民众历来对腐败都很深恶痛疾,当民众有气没地方发的时候,网络便成为了民众宣泄和出气的窗口。

第四种观点认为,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舆论监督。李斌在《论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中认为,网络反腐指的是,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

1.2网络反腐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网络的反腐力量。2003年可以看作是网络反腐标志性的一年。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利用网络的举报功能,开展反腐败斗争。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200家。也是在这一年开始,民间网络反腐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为网络反腐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2007年12月,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正式开通,设置了“网友互动”“网络调查”和“献计献策”等互动栏目,标志着网络反腐功能的全面扩展。

2009 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200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该网站开通当日即引来 1920 万次点击,引发“塞车效应”。网络反腐作为信息化时代反腐斗争的重要方式,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词条。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与高速发展,我国官方网络反腐和民间网络反腐的建设以及网民与治理腐败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极大地打击歪风邪气,营造了廉政的文化氛围,网络反腐的警示作用和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作用日益增强,使我国的反腐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3多重视角下的网络反腐

根据学者对网络反腐研究的不同角度,发现对网络反腐多重视角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和法学这五个方面。

1.3.1经济学视角

新制度经济学把“需求—供给”分析引入网络反腐中,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是指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组合的边际调整”。[2]因此,制度需求是制度变迁的第一动因,制度供给是制度变迁的基础,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非均衡性贯穿了制度变迁的整个过程。从经济学角度对网络反腐进行分析,可以有效地降低网络反腐的成本,提高反腐效力。但我们应该看到经济学角度绝不仅仅是成本问题,还应多维度思考,使其更加可行、有效。

1.3.2政治学视角

多数学者认为网络反腐是民众行使权利和制约权力的集中体现。公共治理理论主张善治、多元主体、参与与合作等,用以分析中国的公共管理实践,期盼在中国实现公共治理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即实现公共治理,是社会共同行动的过程。王小平、曾宇辉在《论“社会力量制约权力”——基于“网络反腐”的思考》中把“网络反腐”作为对公共政治权力的一种外部制约方式。尹世民、汪子彬在《公民社会视域下网络反腐制度化路径分析》指出,网络直接催生了网络公民社会。网络反腐是网络公民社会的作用形式。

1.3.3伦理学视角

网络反腐的伦理分析,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推动伦理道德建设,从伦理道德层面对网络反腐进行分析。姚晓娜在《网络反腐的伦理分析》中通过伦理学的视角深入阐释了网络反腐的问题,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可操作性。毛蔚兰的《网络反腐的伦理思考》主要分析了网络反腐出现的一些负面现象对伦理的违背。何菁的《网络正义诉求责任伦理建构研究——以网络反腐为视角》观点有深度,笔者从网络反腐的视角,对网络正义诉求责任伦理的建构进行了深入思考。

1.3.4心理学视角

从人的心理把握反腐的动力,大部分得出的结论比较极端,认为是情绪的发泄。只有权立枝、王瑞娟的《民众参与网络反腐心理研究》比较系统的分析网络反腐的心理。主要讲述了民众的四种心理:监督心理、从众心理、安全心理和宣泄心理,有力地补充了网络反腐的分析角度。

1.3.5法学角度

我国网络反腐的法律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缺少具体的法律法规。孔令兵在《法治视野下的网络反腐》中认为合理、正当的法律程序是网络反腐取得实效的前提。庹继光在《新规下的网络反腐与诽谤格局分析》分析了新出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我国网络反腐可能造成的影响。因此,应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网络反腐相关法律法规。

综合以上几种观点可以发现,我国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对网络反腐进行了界定,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同时,对于网络反腐的特质属性,行为缘由和网络监督与网络举报之间的联系、区别等未有明确的说明。本文对网络反腐进行界定:网络反腐是通过互联网举报或信息搜索等,集政务公开于一体的网络监督互动过程,是一种群众监督形式。具有方便快捷、低成本、广泛性和安全性等特点,易形成舆论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使我国的监督体系得以规范。

2网络反腐的特点及优势

传统的反腐手段主要有批评、检举、揭发、控告等,这些手段有明确法律保障且审理机制完善,但传统手段涉及群众少,政府监察机关、纪检机关信息披露不够及时透明,致使民众知情权无法得以保障。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工具,在反映民意、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等方面具有其传统反腐手段不具备的特点。如牛先锋认为,“廉价性、快捷性、互动性、隐蔽性和追踪性”是网络反腐的主要特点。[3]王美兰、赵仁艳认为网络反腐具有“方便快捷、受众率高、隐蔽性、传播迅速”等特点。[4]因此,网络反腐具有与传统反腐方式不同的特点。

2.1开放性,透明性

在网络反腐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公布反腐进程,引导舆论动向,同时主动将政务透明化,自觉接受民众的监督。利用网络,发挥群众集体的力量,弥补传统制度反腐的缺位。另外,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可以最大范围地产生反腐的震慑和警示效应,从而推动公众的参政议政热情,依靠群众的力量推进反腐工作开展。

2.2方便快捷、高效性

鉴于网络传播信息速度的特点,将大大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网络系统的完善将不受渠道的限制,更加方便快捷地收集信息,让民众以最快的速度得知反腐的进度,民众可自由地发表评论,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从而提高案件的进展速度及透明度,同时使民意能够得到重视,体现出了网络反腐的高效性。

2.3隐蔽安全、低成本性

这里的隐蔽安全性是针对举报者而言的,举报人可不必担心打击报复。陈界亭认为,网络的匿名性使网民在表达自己的反复意见时能畅所欲言,同时可以更大限度地保障网上监督者的人身安全,使其监督活动无后顾之忧。[5]同时,网络反腐不受时空的限制且成本低廉,不仅保护了监督者的权益,而且降低了监督的风险成本,并且充分发挥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主体作用,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

2.4抗干扰性强、灵活性好

此种观点认为网络给予网民充分的自主性,可自由地发表意见。王勇指出,与传统的言论监督相比,相关部门对信息的控制作用会大大削弱甚至完全消解,网络监督的抗干扰性不断增强。[6]灵活性是指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所展现的信息不拘泥于一种形式,可以用多种形式表现,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2.5直观生动、交互性强

交互性是指受众与传播者或者受众与受众之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直接双向交流,拉近了媒体与受众情感与心理上的距离。网络技术的不断提升,可以兼声音、图像、文字多种形式为一体,使广大的网民能够自由方便地利用多种形式生动直观地展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而且网络媒体的传播是双方互动交流的,使民众与政府可以即时互动,从而大大推进了反腐倡廉的建设。

3网络反腐的制约因素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尽管网络反腐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时存在严重制约网络反腐的良性发展因素。

3.1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虽然从宏观上看,我国网络反腐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网络反腐没有相关法律界定其适用范围、规范和程序,容易造成权力滥用,形成不可控的影响。网络反腐通过曝光腐败现象和隐私信息,制造公共舆论,容易引发“人肉搜索”甚至网络暴力,还有可能造成举报信息被有意过滤掉,甚至出现删帖式管理,并最终导致腐败案件暴露的偶然性和戏剧性,从而影响社会公正,可以说缺乏法律规范是网络反腐的最大硬伤。

3.2网络反腐相关参与的制约

第一,来自网络反腐主体的制约。网络反腐主体是揭露腐败的人群,它们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知识素质会直接制约反腐的效果和质量,进而影响反腐目标的实现。此外,网民结构不合理,集中体现在年轻、不富裕和社会地位不高,这将直接导致网络民意不全面,影响社会公正。网络反腐主体的“群体极化”易催化出“多数人的暴政”和网络反腐主体可能被人利用,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导致在网络反腐的曝光、举报过程中,造成对公民权利侵害,暴露公民个人隐私,伤害公民尊严,公共利益受到普遍自觉维护难度加大,不利于反腐工作的开展。

第二,来自网络反腐客体的制约。网络反腐客体是指主体所指向的对象,它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或是组织,一般情况下指地方官员。对于网络反腐,地方官员采取抵制和排斥的态度,不少领导干部由于缺乏应对网络反腐造成的舆论、现实压力的经验和方法,造成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应对迟缓甚至隐瞒事实等被动局面,对民众造成信任危机。

第三,来自网络反腐手段的制约。网络反腐的主要手段是网络,网络硬件建设和文化建设直接作用于网络反腐的效果和质量。由于网络信息发布的匿名性和自由性,网络反腐信息的虚假性与真实性会影响案件的查处进程,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甚至由心理效应引发为社会效应,在客观上也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立场。同时网络反腐中由于部分网民过于追求信息公开,而导致将对案件调查发展具有关键意义需要暂时保密的内容加以公开,造成案件查处工作的困难。

第四,来自网络反腐环境的制约。人们对于网络反腐的认知水平,社会反腐环境和相应的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制约着网络反腐目标的实现。由于缺乏相对应的措施和相关的制度规范,网络反腐尚未进入制度化轨道,严重制约着网络反腐的开展,不利于反腐工作的程序化和长远发展。

3.3社会媒体之间的制约

首先,应明确网络反腐只是反腐过程中的初期阶段,网络反腐媒体的受众面和公信力不足,难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其次,网络媒体的运营缺乏规范和社会责任感,不少网络媒体把赢利作为第一目标,不顾信息的真实性和网民的感受;最后,社会媒体体系是各自分散或松散的整体,难以发挥提供真实信息、引导网络舆论、表达理性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弘扬先进文化等作用,严重影响社会公正。

4网络反腐优化路径的完善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向前不断发展变化的,腐败问题同样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因此治理腐败的手段也不能停滞不前,网络反腐是适应时代的产物,顺应了历史的潮流。网络反腐调动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了社会监督的活力,培养了公民的政治权利意识,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不能只看到其有利的一面,我们要全面地看待网络反腐这个新事物。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网络反腐的两方面,不断进行规范和引导,推进反腐工作的健康发展。

4.1转变思想观念,重视网络反腐的监督作用

网络反腐是信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现代文明的体现。网络反腐已经成为舆论监督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因此更应顺应时代的潮流,我们既不能盲目乐观,过分夸大网络监督的作用,也不能因为网络监督是一种软监督而忽视其积极作用,更不能因为目前网络监督还存在缺陷而因噎废食,一概加以排斥。各级政府要转变思想观念,不能以封闭、狭隘的视角对待新事物,应以开放的、平等的和互信的态度对待网络反腐。网络反腐是大势所趋,应充分发挥网络反腐的作用。

4.2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环境

法律作为社会的调节器,能使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网络反腐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在相关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空白,法律建设尚不健全。因此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刻不容缓,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加大网络监管的力度,对于网络反腐的有效运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整合现有的法律法规,明晰网络反腐的法律责任,明确各主体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各种法律制度之间要注重互相协调、互相补充。同时,加大信息化物质基础建设投入,强化软硬件设施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以改善网络反腐条件,优化网络反腐环境。

4.3发挥网络反腐优势,推进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常态化和程序化

加强网络反腐与其他形式的互补配合,使其与监督机构对接,形成监督合力。首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其次,建立健全腐败发现及快速反应机制,对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处理和反馈,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最后,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加大网络反腐倡廉文化建设,自觉自律规范网络行为,实现网络反腐与现行反腐制度规范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整合制度反腐资源和网络反腐资源,实现两者优势互补,推动两者无缝对接,推进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常态化和程序化建设,保证网络反腐得到有效规范。

4.4开展网络素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网民的素质

开展网络素质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和网民健康的使用自己的权力,离不开政府和自身两方面的努力。一方面,作为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教育的多种形式和先进的技术,引导从业人员和网民自觉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从业人员和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正确看待特定的社会问题和事务;另一方面,作为从业人员和网民自身来说,应努力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从业人员应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素养,增强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网民应努力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损害他人隐私或尊严,积极主动发挥主体的作用,优化网络反腐环境。

5我国网络反腐研究前沿动态

5.1我国的网络反腐研究比较集中

大多数学者认为网络反腐是一种外部监督,是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体制外制约腐败。如何做到内外兼“修”,内、外部制约相辅相成,是我国网络反腐下一步的研究重点。

5.2网络反腐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较为单一,缺乏定量研究

学术界存在着重复研究,创新不足,成果也多见于论文,著作较少。网络反腐研究多偏向于理论和规范研究,研究视角的深度和广度不足,缺少实证、定量研究。研究的方法单一不够丰富,而且也只是几个学科之间的跨学科性质的表面研究,缺乏深度联系分析,需要全面系统地认识和实践。

5.3网络反腐研究的内容不全面,应加大对关键问题的研究

网络反腐只是反腐工作流程当中的一部分,需要对整个反腐工作进行整体思考。网络反腐研究在制度构建、廉政文化建设和保护举报人权益问题上研究不充足,有待提升。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利器必将在未来发挥更大的影响,学界对网络反腐的研究也必将更加深入,更加成熟。

参考文献:

[1]徐明.网络反腐[J].农村工作通信,2009(5):52.

[2]D·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4.

[3]牛先锋.网络反腐的功能及其完善对策[J].理论视野,2009(5).

[4]王美兰,赵仁艳.网络反腐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外企业家,2009(10).

[5]陈界亭.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及其局限性[J].岭南学刊,2009(5).

[6]王勇.网络监督刍议[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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