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庆祥
“形式”之于“形势”的遮蔽
—二十世纪上半期书法美学“形式”观念批评
萧庆祥
二十世纪书法美学理论中,“形式”无疑成为一个带有强烈“修辞的优势”的词语,以至于在当下泛化为“视觉效果”之类的外在感性表述。以“形式分析”为手段的书法教学,往往仅仅出发于表面的形式规律,尤其不能深入其形上学依据和内在生成方式。形式,俨然已经替代、遮蔽了传统书论以“形势”为中心概念的话语结构,并几乎成为一个可以囊括一切视觉可见的现代汉语表述词。如果秉承形式概念所导引的“形式独立审美价值”,以及它于提高书法“艺术地位”所带来的积极方面,理应对它的西方原质,对中西“形式”之间的原质性差异做出明确判断。而在“形式”之于“形势”的话语沿革背后,除了西方美学的强势介入,又有哪些传统因素影响或“范导”二十世纪形式观念的接受“基型”;以往和现在,对于西方形式观念的接受中是否存在片面和误读,理应成为探讨的起点。就此,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现代美学建构的过程中,“形式”之于“形势”,便构成了一个动态的遮蔽过程,“形式”以及它的相关观念能否对传统书学的“形势论”作出有效的现代阐释(或重构),成为这个问题的中心。
拙文《form的翻译与“形式”的接受》中指出,form的拉丁文原词forma的双重语源—“可见的形式”与“概念的形式”—导致了形式自身的歧义丛生、夹缠难解。西方哲学美学的“形式”概念,由古代形式一元论的本质层,到近代“内容-形式”二元论中的现象层,到语言论哲学中的形式本体,再到解构主义中的“反形式”,无不沁透着形式概念的理性原质和逻辑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