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2016-07-05 15:06:08■于昕
支部建设 2016年24期

■ 于 昕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 于 昕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笼子。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真正起到“利器”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能不能碰硬,有没有战斗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因此,确保问责条例发挥实效,必须言出纪随,强化执行力,直指抹不开面子、压力传导不下去等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问责典型案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克服好人主义等错误认识,改变“上级领导有批示、巡视整改有要求、相关部门有督办才去被动问责”的现象,提升问责公信力,防止“制度空转”。

如果没有问责相配套,担当就容易成为一句口号;如果没有实际行动,问责的担当也会成为一句口号。问责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两个责任”的成功经验表明,压实问责责任也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适时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之纳入巡视巡察、执纪监督等常态工作中,促使各级党组织瞪起眼来真问责、严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总之,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那些不敢、不愿、不会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或扯扯袖子,或大喝一声,督促他们增强党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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