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惊天 本刊记者/张严方
“云南经验”: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
文/陈惊天 本刊记者/张严方
我国市场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生态环境问题。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保工作力度空前,但生态环境短板依然突出。随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环境公益诉讼,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修复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成为今后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对此问题,本刊执行总编陈惊天、记者张严方在两会期间对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进行了专访。

人民法治:张院长您好!您在今年的两会上,大力呼吁要开展好环境公益诉讼,构建我国的生态修复机制,作为法院院长,您为何如此关注环境司法保护问题?
张学群: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人民法院肩负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历史使命更加重大。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随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将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