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
——访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院长谢立新

2016-07-05 14:43:12陈俊伶陈静
21世纪 2016年4期

本刊记者/陈俊伶 见习记者/陈静

蒲江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
——访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院长谢立新

本刊记者/陈俊伶 见习记者/陈静

人物访谈

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继2015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后,今年1月23日,又被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表彰为“全国模范法院”。频繁获得殊荣的背后,蒲江县人民法院到底做了哪些工作?民众是否满意?带着这些问题,3月11日,《人民法治》记者来到蒲江县人民法院采访了谢立新院长。

记者:“全国模范法院”靠什么定力让蒲江县人民法院屹立于全国法院最高舞台?

谢立新:新年伊始,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四年一评的“全国模范法院”,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这是蒲江县人民法院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回顾往昔,蒲江县人民法院自2011年以来,先后荣获过“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表彰和荣誉,可谓硕果颇丰。

蒲江地处成都市的三圈层,而蒲江县人民法院又是一个在编干警仅64人的小法院。秉持小法院也有大作为的理念,我们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创新打造特色亮点,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力争创‘两个一流’,让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近年来,我们坚持“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原则,创新开展了 “五老”调解、“道交联调”、“特色文化”等亮点工作,有益探索法治建设基层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获评“全国模范法院”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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