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枪支管控

2016-07-05 13:12:03杨津涛
华声 2016年11期

杨津涛

为进一步严格枪支使用制度,1996年出台了《枪支管理法》。这部法律完善了枪支管理制度,确立了“非法持枪就是犯罪”原则。

近日,美国奥兰多一家同性恋夜总会发生枪击案,造成至少50人死亡、数十人受伤。事件发生后,要不要全面禁枪,再一次成为美国社会争论的焦点。

揆诸历史,美国对于枪支的管控,有一个不断严厉的过程;同样,中国现行的禁枪制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西方主要国家大都主张控枪而非禁枪,允许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枪支

通常来说,枪支的使用者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暴力机关,如军队、警察等;另一种则是公民个人。各国枪支管理制度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对后一种使用者的管控上。西方主要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瑞士,亚洲的以色列、印度、泰国、也门,以及南美的巴西等国家,或者出于自卫需要,或者出于收藏、休闲用途,大都允许本国公民合法拥有枪支,只是管控力度各有不同。

美国是个人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相关立法也较完善,如严格规定,有犯罪记录者、精神病患者等不得拥有枪支;购买枪支时必须出示证明身份的驾照和社会安全号码;其个人和所购枪支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案;如果将枪支卖给非法持枪者,将面临10年的监禁。作为中立国的瑞士,奉行“全民皆兵”,公民服役期满后,可将所有枪支带回家中,于是瑞士几乎是家家都有枪。相比之下,巴西的规定更为严格,除了对购买者年龄等做了规定外,还要求购买的枪支能保存在家里或单位中,不允许携带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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