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钱、地位的极度渴望毁了我

●忏悔人:谢兴长
●原任职务: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4月,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5年1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谢兴长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14年,谢兴长利用职务便利,为滨城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或索取贿赂,合计人民币1300.2万元、美元1万元及欧元3000元。
我出身贫寒,八岁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自卑感和自尊心都很强。这些经历促使我积极向上,不怕苦不怕累,事业心、上进心强。但另一方面,自卑的经历,从小对贫穷、卑微的恐惧,产生了对金钱、地位超乎寻常的极度渴望,这是我滑向犯罪道路的主观根源。
作为一名业务型干部,我对政治思想学习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对许多事情的看法多凭自己主观臆想,是非观念、法治意识很淡薄,头脑中缺乏“做官不发财、发财不做官”这样的“定海神针”。在一些“可拿可不拿”的问题上,闸门把控不牢,收受明显超过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卡,利用权力影响直接或间接收受钱财,这些违法违纪行为都是因贪欲之念而为。
我被朋友的“感情”麻痹神智,殊不知,所谓的这些朋友之所以看中我,不是看中我这个人,而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他们千方百计、变换花样地投我所好,而我却以为是朋友间的友谊。周某、章某都是围在我身边最要好的朋友,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慢慢地麻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