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土资源“三区”规划管理思路与政策研究

2016-07-10 20:39:34董延涛
经济师 2016年8期

摘 要:“三区”(砂石土资源的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和备选开采区)划定与管理,是推进市县级规划管理改革,优化砂石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砂石土资源审批管理改革的需要。建议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坚持“一矿一策”,逐步关停禁采区内的矿山,严格管理备选开采区内资源开发,积极引导矿山向集中开采区内集聚,同时制定工作保障措施,促进布局优化,实现资源、环境、经济、安全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关键词:砂石土资源 允许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 备选开采区

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069-02

砂石土类矿产开发与区域发展、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对建筑原材料特别是砂石土资源的需求不断加大。为进一步优化布局、规范秩序,2015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5]9号)中,明确提出,划定砂石土资源的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和备选开采区,强化对砂石土类资源开发的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规模有序开采。

一、砂石土资源“三区”管理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市县级规划管理改革的需要

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要求针对目前市县各类空间管制分区数量过多、内容太杂、缺乏统筹、难以衔接等问题,大力推进“多规合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相结合,合理布局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形成统领市县发展全局的规划蓝图、布局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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