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静 (兰州歌舞剧院 730030)
群众艺术中的舞蹈编导法则分析
王 静 (兰州歌舞剧院 730030)
随着群众文化的日益繁荣,群众对艺术的追求也提高了认知水平。通过对群众文化艺术的全新认识,从舞蹈的编导方面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改进,以适应当前新时代下的群众艺术。
群众文化;舞蹈艺术;编导法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群众文化水平不断提高。更多的群众将日常娱乐活动投身到舞蹈的学习和娱乐中去,同时对舞蹈的追求也有了质的飞跃,由较低端的秧歌等普遍性艺术表演,转而投入到一些较为高雅的舞蹈艺术中去。这也为舞蹈的编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之实现动作的高雅优美的同时也要做到简单易懂,能让更多的群众投入其中。
群众文化是人们工作之外的,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以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发展为目的的社会性文化现象。群众文化的主要特征有群众性、自娱性、倾向性和承传性。其中最显著的特征是群众性,最直接的目的是自娱性。而群众性的显著特征要求社会在提供群众文化服务时做到以下几点要求:对象必须是全体社会人民群众;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宗旨,必须符合群众的意愿;能提高群众的文化实践水平。
(一)合理选择舞蹈题材
1.符合群众文化需求
好的题材是舞蹈编排成功的开端,群众文化下的舞蹈所针对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群众舞蹈的题材不能过于专业或者阳春白雪,要注重题材的群众性,实现选材的大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