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通过对内蒙古地质构造单元最新划分方案的研究,对部分一、二级构造单元的界线(如索伦——西拉木伦河结合带)和几个二、三级构造单元的划分提出了质疑,并且依据大量实际资料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新的意见,供内蒙古广大地质工作者参考和合理的利用。
关键词:内蒙古;地质构造单元;划分;有关问题
一、地质构造单元划分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有不少学者在进行全国地质构造单元划分的同时,对内蒙古的地质构造单元进行过不同的划分。如(黄汲清,任纪舜,姜春发等,1977)在中国大地构造基本轮廓的研究中,将内蒙古划为中朝准地台和天山兴安地槽褶皱区及额尔古纳地槽褶皱系;(李春昱,1981)对中国板块构造轮廓研究和划分中,将内蒙古划为中朝板块和西伯利亚板块两大板块;其中较为系统的划分始于1983年,开始编制的第一代内蒙古区域地质志,于1991年出版。当时依据的是槽台学术观点,将内蒙古划分为华北地台、内蒙古中部地槽褶皱系、兴安地槽褶皱系、天山地槽褶皱系、祁连地槽褶皱系等5个一级构造单元,并且进一步划分了17个二级构造单元和40个三级构造单元。(邵积东1998)将内蒙古划分为西伯利亚板块、华北板块和塔里木板块。(潘桂棠,肖庆辉,陆松年,邓晋福等.2009)将内蒙古也划为西伯利亚板块、华北板块和塔里木板块。(邵积东2010)将内蒙古划分为西伯利亚板块、华北板块、塔里木板块和哈萨克斯坦板块。
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内蒙古基础地质背景研究以板块构造理论和全新的思维,将内蒙古的地质构造单元进行了重新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