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标准实施后,将逐渐淘汰一大批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婴童服装产品,同时,家长们挑选孩子的衣服也终于有了“安全宝典”。
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婴童产品品质研究员崔霞介绍,标准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纺织产品,以及3岁~14岁儿童穿着的纺织产品。按照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同,产品安全技术类别主要分为A、B、C三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是A类,而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标准部分指标已达到甚至超过欧盟标准,对纺织制品的要求更高,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范围更广,更有利于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标准对耐水、耐汗、耐唾液、耐干摩擦、耐湿摩擦(衣物打湿后摩擦是否掉色)都有要求,比欧盟标准更高。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要求燃烧性能必须达到1级,这是在衣物着火的情况下尽量减缓燃烧的速度,尽可能减少对儿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