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计量变化探讨

2016-07-13 10:40:37全明月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6期

全明月

[提要] 2014年7月,财政部对200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作出最新修订。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计量范围和计量方法重新作了界定,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这一科目的核算产生重大影响。本文结合实务对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计量产生的重大变化进行具体分析探讨,希望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计量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11日

一、长期股权投资计量范围变化分析

旧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范围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与合营企业共同投资及其他在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新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范围包括企业对子公司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与合营企业共同投资,即包括能够对被投资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三类权益性投资,而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仍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同时规定,对投资方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基金信托公司或者其他基金公司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形成的间接权益性投资,不管是否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按照CAS22号,列为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范围由四大类缩小为三大类,这三大类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期末都将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计算,范围的变化更体现了长期股权投资这一科目的实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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