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频繁的国际事务合作需要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非通用语种法律翻译人才。与传统“外语”+“专业”的复合叠加不同,这里我们探讨的是关于“外语翻译专业”与“法律专业”结合后的复合型专才培养。外语人才不等同于翻译人才,相应的,懂得外语和法律知识不等于可以做好翻译工作。针对我国当前的外语专才教育,要培养出卓越的国际化非通用语种法律翻译人才,必须突出翻译专才以及跨学科专才培养的特点,加强国际化培养平台建设。
关键词 非通用语种 法律翻译人才 培养体系 培养途径
作者简介:张晓菲,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德语法律翻译。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41-03
2015年1月22日至23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加大五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其中包括做好出国留学工作,加大尖端人才、国际组织人才、非通用语种人才等的培养力度;在办学上,提出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体系等;在国家开放战略基础上,优先支持高校开设与我国建交国官方的88个非通用语种专业,培养一批精通非通用语的复合型人才。 工作会议同时指出,学校教育要以学科为基础,强化特色。此次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推进非通用语种教育提供了又一助力。
基于突出学科优势,坚持自身特色的想法,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近年来招收了德语、法语及俄语法律翻译方向的研究生,此举正是结合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的学科优势,旨在培养出专业的复合型非通用语种法律翻译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