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家庭暴力问题向来都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据调查显示,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曾经遭受或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可以看出家庭暴力现在在我国已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在这其中,施暴者有九成是男性。家庭暴力不仅仅发生在夫妻之间,也发生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因为家庭暴力而解体的家庭就有近10万个。因此,从法律层面上遏制家庭暴力现象十分重要,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同时需要充分发挥社区、妇联和其他基层司法组织的共同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在家庭暴力问题的治理上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和研究,从法律上对家庭关系进行保护,由于大多数的家庭暴力都发生在家庭内部,很难被外人所熟知,具有一定程度的隐秘性,没有当事人的“告诉”,和公权力的有效干涉,外人是很难知道的。因此,在社会司法实践中,需要公安、检察院、法院的通力合作,有效配合,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减少家庭暴力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 侵害
作者简介:巴一迪,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54-02
一、 家庭暴力的涵义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在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